结构性存款:高增长背后的风险与应对

结构性存款:高增长背后的风险与应对
2020年09月10日 11:13 用户6314832590

内容提要

2017年以来,银行存款荒问题日益严峻,结构性存款迎来高速增长的契机。但在此过程中也产生了诸多问题,如变相高息揽存形成恶性竞争,流动性偏宽松环境下吸引企业资金脱实向虚、空转套利,部分中小行风控能力不到位等。2019年以来监管层陆续出手整顿结构性存款市场乱象,打击套利态度明确。文章分析结构性存款监管从严带来的影响,并就前述风险应对提出相关建议。

5月以来,在国内疫情趋于平缓、经济渐进修复的背景下,前期宽货币环境下“浑水摸鱼”现象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货币政策开始边际收紧、向多目标均衡的常态框架回归。在此过程中,作为资金空转套利的重要一环,结构性存款首当其冲。

一、近年来结构性存款发展的情况

2017年后,银行存款荒问题日益严峻,结构性存款迎来高速增长的契机。具体来看,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同业严监管开启,同业、非标等业务受限,进而派生的存款减少。为抑制同业业务的增长势头,2017年开始,以“三三四十”专项整治和流动性管理办法为代表的一系列监管政策,均旨在推动同业去杠杆。立竿见影的效果下带来银行同业资产和负债的同步压缩,进而同业业务派生的存款也明显缩量。二是货基、理财、第三方支付的发展导致存款留存率不佳。货基以及互联网理财以其申赎的便捷性以及较活期存款高的收益率,对银行存款形成了较明显的分流。即使最终仍有部分会回流至银行体系内,但往往转化为同业存款,稳定性较差且利率偏高。三是部分银行尤其是国股大行,因隐性债务置换问题导致一般性存款派生减少。近年来在防风险导向下,地方隐性债务置换不断推进,向银行中长期贷款转换,这种形式下并无法派生一般性存款,存贷款增幅出现不匹配,对中长期负债需求增多。四是流动性指标等监管约束导致商业银行加大存款争夺力度。存款具有优化流动性指标的作用,我国监管对存款的重视程度较高,包括存贷比、存款期限、存款偏离度、最大十户存款比例等等,存款需求刚性。五是资质及能力差异导致中小行高息揽存。由于规模优势,存款逐渐向大行集中,中小银行揽储难度加剧,因此理财和结构性存款成为银行高息揽储的方式,中小行结构性存款在总存款中占比较大行高出近3个百分点。六是结构性存款作为保本理财的替代,用高息维系存款客户。2018年4月份资管新规落地,明确禁止了理财产品刚兑以及资金池运作,使得银行大量保本理财面临压缩困境,这也给予了结构性存款高速增长的契机。

可以看到,结构性存款总额从2016年底的5万亿元快速增长至2019年的10万亿元以上,在总存款中的占比也从4%左右跃升至6%,发展十分迅猛。但在结构性存款快速扩张的过程中,也产生了诸多问题,引发了监管层对于结构性存款的高度关注。

二、结构性存款快速发展中暴露的问题与风险

一是“假结构”兴起,变相高息揽存形成恶性竞争,推升银行负债成本。这里说的“假结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指未嵌入金融衍生品或所嵌入金融衍生产品无真实的交易对手和交易行为。另一种则是通过产品设计方式将挂钩的衍生产品行权条件设置为几乎不可能触发事件,使得结构性存款变为事实上的固定收益产品。可以看到,一方面,“假结构”名为浮动收益产品、实际则为固定收益产品,收益与风险不相匹配,是保本型理财的变种,与资管新规理财净值化管理要求相悖。另一方面,其高票息也推升了银行负债成本,与降低实体融资成本导向相悖,阻碍了货币政策传导。结构性存款较高的吸存成本会构成银行贷款利率的隐性下限,从而制约了实体企业融资成本的进一步下行,减弱“降成本”效果和货币政策传导效率。

二是在流动性偏宽松的情况下,吸引企业资金脱实向虚、空转套利。以今年疫情为例,今年以来为抗疫情、助实体、保民生,央行宽货币与宽信用政策并行,金融市场利率及贷款利率均有明显的走低;但银行理财与结构性存款收益率维持高位,企业通过发债、短贷、票据等方式获取的资金成本显著低于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利率,形成套利空间,引发了实体资金的脱实向虚和资金空转。今年前4个月,结构性存款持续扩张,4月底结构性存款余额首次突破12万亿元,创历史新高,环比新增4719亿元,与当月1.7万亿元信贷规模相比,新增结构性存款占比约28%。

三是部分中小行在揽存压力下,结构性存款不合理扩张,产品设计研发能力以及风控能力难以匹配。理财新规对结构性存款业务的开展方进行了资格框定(即需要具备衍生品交易资格),但部分有资格的中小银行仍存在自身能力与业务发展速度不匹配的问题。由于在一般性存款竞争方面不具备优势,一些中小行在制度、人员、系统、定价能力、风险管理等仍较为薄弱的情况下,短时间内大量发售结构性存款产品,潜在风险进一步攀升。具体包括,(1)因风控及投研能力不足而导致的汇率、利率等市场风险;(2)因人员专业度不够、制度配套不完善而导致的操作风险。

对结构性存款的监管,经历了“分散于各类监管办法”到“出台专门统筹性文件”的历程。具体来看,资管新规落地前,结构性存款温和发展,该阶段主要模式是理财框架下的分散化监管。资管新规落地后,结构性存款作为保本理财的替代,迎来“野蛮生长”窗口期,潜在问题和风险随之而来,监管明显趋严。2019年地方监管开始陆续出手整顿,10月18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标志着结构性存款严监管时代的来临。2020年初的疫情给了结构性存款喘息机会,规模再度明显扩张,监管部门打击套利态度明确。6月部分银行陆续收到了银保监会的窗口指导,要求继续压降结构性存款规模,在三季度末前压降至年初规模,并在年末压降至年初规模的三分之二。6月12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关于结构性存款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明确要求年内结构性存款业务增长过快的银行需逐月压降。

三、结构性存款监管从严带来的影响

一是从“量”来看,存款争夺仍旧激烈,中小银行负债压力加大,流动性风险上升。在流动性指标监管不放松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对一般性存款的争夺态势难以缓和,而结构性存款的规范将进一步加剧商业银行的存款压力,尤其是中小银行。一方面部分中小银行难以跟上“真结构”转型要求,无法续作的部分存款客户或流失至其他大型银行。另一方面中小银行对结构性存款依赖度更大,因此存款端遭受冲击较大行明显,流动性监管指标达标也面临一定压力。

二是从“价”来看,银行负债端成本下行空间打开,但对缓解商业银行利差风险作用有限。近年来,在同业负债以及应付债券利率不断下行的背景下,存款利率的居高不下一直是银行负债端成本下行的主要掣肘,而结构性存款则是存款产品中利率偏高的一种。随着监管趋严,对规模的压降会导致高息揽存行为逐步减少,而结构性存款新规将“刚兑”打破后,收益率将进一步下降,规模与收益率的的双降将打开负债端成本下降空间。但值得注意的是,一方面结构性存款在总存款中占比偏低(2020年7月末占比仅5.4%左右),对吸存成本的下拉作用有限;另一方面结构性存款利率下行的同时,资产端利率也会进一步下行,银行的利差风险仍难有效缓解。

三是从“流向”来看,结构性存款利率走低后,对信贷资金回流的吸引力减弱,存款派生受到影响,此外存在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地产等领域的风险。

四、如何应对这些风险?

一是顺应监管要求,有序压降假结构、推出真结构产品;做好投资者引导,与非银联动提升投研能力,丰富产品设计。在经济下行叠加“降成本”目标下,假结构产品的萎缩是必然趋势,不应抱有侥幸心理。反观真结构产品,由于挂钩标的衍生品种类多样,投资者可以参与到全球化的资产配置中;同时可提供不同风险收益组合的产品,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投资需求,是具有较大发展空间的产品。因此商业银行应该从投资者及自身入手,一是充分披露产品信息,同时做好投资者教育,引导其充分认识结构性存款。二是“软硬”两方面提升银行衍生品投资和风控能力。一方面,完善产品配套制度,包括产品准入管理、销售管理、投资管理、估值核算和信息披露等的业务管理制度等,将制度写入流程。另一方面推进相关系统的开发,提高金融科技在衍生品投资和风险管理方面的应用。三是借助外部力量,适当选择和非银机构合作,增强产品研发能力。四是立足长远,注重衍生品相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二是对于影响较大的中小行需做好存款承接和客户维护工作,多途径填补负债缺口。由于大行对结构性存款依赖较小,同时揽存能力较中小行强,因此结构性存款的压降对其不会构成太大影响。反之中小银行可能面临一定的流动性达标压力,尤其是结构性存款占比较高的银行,需做好存款承接和负债填补工作。一是通过大额存单等其他存款产品的创新加强存款留存,维护存量客户;二是稳定协议存款份额、加大财政存款等稳定资金的营销;三是对同业负债占比不高的银行而言,可以适当发行同业存单来补充资金缺口。

三是优化资产配置,适当提高资产端债券类占比,做好流动性风险防范。在负债端承压的情况下,资产端也有被动收缩的可能。商业银行需要做好资产投向管理,建立分层次的流动性准备,在平衡好风险及收益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资产变现能力。今年以来,财政发力导致政府债券发行放量,社融中政府债券占比明显提高。当前债券收益率具有较好的配置价值,且有利于提高整体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银行资产端可根据社融结构进行调整,适当增加债券类资产的占比,

四是从长远角度来看,优化客户结构,向大零售和交易银行坚定转型。当前监管导向是引导银行业回归本源,因此对于中小银行来说,应该深耕地方,更专注于服务民营、小微企业客户,坚定向零售及交易银行转型,优化存贷款结构。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其所在机构立场。

作者:张佳慧、陈丽丽,南京银行金融同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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