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四种调解法”筑牢人民调解防线
黔东南州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是由黔东南州司法局组建,经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批准,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民间医疗纠纷调解组织,多次获群众赠送“锦旗”、“感谢信”予以肯定。黔东南州医调委在医患纠纷调解过程中,结合少数民族地区实际,提炼总结出“四种”调解工作法,及时把突出的医患矛盾化解在基层。
一是心理疏导调解法。针对医患纠纷中患方及亲友情绪激动的普遍现象,调解员先进行心理疏导,耐心倾听其诉求,特别是对死者家属进行抚慰和关怀,稳定其情绪,防止过激行为发生,确保调解工作有序进行。
二是释法调解法。针对赔偿要求过高的患方,依法、依科学鉴定来确定医、患方的过错责任,同时宣传医闹的违法性及法律后果,使纠纷化解回到法律的轨道上来。
三是“背靠背”调解法。针对赔偿数额上的分歧,采取分别单独做医、患双方思想工作的方式,一方面积极做患方工作,依法理性确定赔偿标准;另一方面,引导医方“换位思考”,主动承担赔偿义务。
四是“联动”调解法。建立政法、医疗卫生、综治等工作部门联席机制,各司其职、联动调解,引导医患双方当事人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解决纠纷,及时有效把医疗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今年上半年,黔东南州医疗纠纷调解会接待群众咨询医疗纠纷42件,调解医患纠纷15件、成功13件,涉及金额3090000元、协议履行金额1489377元。(周一贵廖和平姜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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