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司法局五个工作法完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督查工作

黔东南司法局五个工作法完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督查工作
2018年07月31日 12:38 泽鹏乡土趣闻

黔东南州司法局“五个工作法”完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督查工作

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落实黔东南州司法局制定下发的《关于推进县、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近日,黔东南州司法局组建督查组完成了本州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督查工作。

一是“谈”。以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听取各县(市)司法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中层干部和司法所代表,在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的汇报,总体了解存在现实困难和工作建议。

二是“查”。随机在各县(市)抽查两个及以上的乡(镇)司法所,向司法所负责人具体了解“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建设情况。

三是“评”。听取了相关乡(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对辖区内司法所在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乡镇建设的整体评价,并详细介绍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站”对群众的影响,争取获得基层党委政府的支持。

四是“访”。通过走访部分乡镇综治中心、群众中心,了解基层司法所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与各部门联动、协作的情况。

五是“阅”。细致查阅了“公共法律服务站”开展法律业务的咨询台账、调解纠纷的卷宗、社矫人员管理档案等资料,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正。

此次督查深入基层召开座谈会16次,抽查乡(镇)司法所36所,走访乡(镇)主要或分管领导40余人,进一步了解了基层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的现状。通过精准的分析比较,为推动全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决策依据。(周一贵廖和平 姜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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