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股份分红2亿后转战A股募资补流审视募投项目是否存在重复建设

中超股份分红2亿后转战A股募资补流审视募投项目是否存在重复建设
2024年02月29日 16:09 基本面解码

图片来源:通义万相      说明:配合和原文无关

洛阳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股份”)主要从事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以超细氢氧化铝为代表的低烟无卤阻燃材料,以及以特种氧化铝、勃姆石为代表的锂电池涂覆材料等。

中超股份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代表人袁先湧,邬岳阳.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徐志敏,程人坚。

图片来源:深交所·创业板

中超股份历经创业板、科创板上市波折

历时一年半完成辅导整改再冲刺创业板

解码君了解到,此前中超股份经历了两次IPO撤回,先是于2019年因公司战略调整及股权激励需求撤回了创业板上市申请,并随后增设持股平台、增资扩股以优化激励机制。接着在2020年申报科创板上市,但由于证监会和交易所对科创板定位标准的收紧,导致其因科创属性不足于2021年1月撤回申请。在这期间,中超股份不断提升自身技术水平、扩大生产规模、改善经营业绩,并加强内部治理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整改。

海通证券于2021年9月启动对中超股份的尽职调查,2022年1月开始对其进行上市辅导。在解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问题后,中超股份于2023年5月完成辅导期,历时一年半完成辅导整改。紧接着在2023年6月6日重新向深交所提交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开始了第三次IPO冲刺。

审视中超股份分红与募资策略:

六年2亿分红后到中国股市募集2.5亿补流,长期发展与股市健康间的微妙平衡

此次IPO中超股份募投项目共计六个分别为,12 万吨氢氧化铝微粉建设项目2.3亿元、年产 3 万吨高白超细氢氧化镁阻燃剂项目注1.9亿元、年产 3 万吨新能源电池涂覆材料用特种氧化铝项目3.5亿元、年产 1 万吨勃姆石建设项目1.4亿元、技术改造项目(二期) 0.8亿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5亿元。合计12.4亿元。

图片来源:中超股份招股书(申报稿)

解码君,查询中超股份科创板和创业板招股书申报稿发现,中超股份2017年-2023年6年间现金分红2.119亿元,分别为817.50万元、817.50万元、1,635.00万元、3,360.00万元、4,480.00万元、5,600.00万元、4,480.00万元合计分红2.119亿元。现金分红相当于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5亿元”。

制图:基本面解码

数据来源:中超股份科创板、创业板招股书(申报稿)

图片来源:科创板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图片来源:创业板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通过以上数据分析,中超股份自2017年至2023年6月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到2.119亿元,从最初的817.50万元逐年递增至5,600.00万元。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现金分红的同时,中超股份还计划在中国A股市场募集12.4亿元,其中2.5亿元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以支持其经营规模的持续增长、应对因行业特点带来的流动资金缺口以及进一步提升研发投入。

首先,中超股份的经营扩张策略明确指向对流动资金的迫切需求。补充流动资金将助力企业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和客户群体,保障公司日常运营所需的现金流稳定,对于维持并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其次,鉴于中超股份所处行业的特殊性——主要采用票据结算方式,由此导致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高企,形成了一定的流动资金缺口。此次募集的资金恰可填补这一缺口,强化企业的资金流动性,降低潜在的财务风险

最后,加大研发投入不仅是中超股份实现长远战略目标的关键举措,也是驱动产业升级、技术创新的重要引擎。通过补充流动资金,企业能够更为有力地推进在研项目进程,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从而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图片来源:中超股份招股书(申报稿)

尽管现金分红展示了中超股份对投资者权益的关注,在面临上述诸多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中超股份为何没有选择将六年积累的2.119亿元分红直接回流至这些关键项目?此举是否会对中超股份的长期发展和中国股市整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又能否真正体现对广大股民利益的高度负责?

中超股份募投项目进展存疑:

或已投入使用的“12万吨氢氧化铝微粉建设项目”是否涉嫌重复募资?

中超股份招股书(申报稿)显示,“尚未完工交付项目转入固定资产的预计时间与条件”所示“年产 12 万吨氢氧化铝微粉建设项目”预算金28,756.00万元,建设周期 24 个月,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前完工进度为33.16%。根据中超股份招股书(申报稿)披露项目实施进度显示,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24 个月,第 1 到第 9 个月完成建筑施工;第 7 到第 12个月完成装修、辅助工程;第 13 到第 18 个月进行设备安装与调试;第 19 到第24 个月试运行。

图片来源:中超股份招股书(申报稿)

据,2022年8月31日大象网“新安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标题为《新安:中超年产12万吨超细氢氧化铝微粉项目建设进入尾声》视频显示,“洛阳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氢氧化铝微等建设项目的现场,作为今年重点工业项目,预计在今年9月中旬完工”。中超股份项目负责人王红伟在接受现场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们工程进度是完成了整体工程的这个90%-95%。按照我们这个工程进度计划,预计在这个九月中旬基本要完工,然后得等在十月份儿,要达到这个试车运行的条件”。

图片来源:新安县融媒体中心

图片来源:新安县融媒体中心

图片来源:新安县融媒体中心

图片来源:新安县融媒体中心

视频中显示的“项目负责人王红伟”实际为中超股份“生产主任”在紫光文化的合伙人出资金额10.50万元,占比1.67%

图片来源:中超股份招股书(申报稿)

根据视频中,记者所述项目“年产12万吨氢氧化铝微等建设项目”应为中超股份募投项目“12 万吨氢氧化铝微粉建设项目”。和视频中,中超股份生产主任描述“目前我们工程进度是完成了整体工程的这个90%-95%。预计在2022年9月中旬完成主体建设,并有望于同年10月份具备试车运行条件这表明该建设项目事实上已在预定时间内接近完工并即将投入使用。

然而,该“12万吨氢氧化铝微粉建设项目”被列为募投项目之一,且招股书中声称项目完成度仅为33.16%这种明显的时序差异和完成度矛盾不禁让人质疑,为何一个已经或将要投入使用的项目仍需通过资本市场进行重复募资和建设?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的保荐代表人,在此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负有核实上市公司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职责。针对上述提及的“12万吨氢氧化铝微粉建设项目”,是否存在项目进度信息更新滞后或者信息披露差异的情况,两位保荐代表人是否对此进行了详尽的核查,以及如何解释项目实际(视频所述)进度与招股说明书中的描述不符的现象?

如,该建设项目2022年确实已经或接近完工,那么再次将其作为募投项目并筹集资金的做法是否引发监管层对于资金使用效率和透明度的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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