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指引》发布 明确12项托管业务分类(附全文)

重磅!《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指引》发布 明确12项托管业务分类(附全文)
2019年03月18日 22:00 信贷徐兵

来源:中国银行业协会

3月18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包含业务释义、组织管理、托管职责、业务规范、风险管理、自律管理等八章、共四十四条,是对2013年发布《商业银行托管业务指引》的修订和完善。《指引》顺应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和资产管理行业改革趋势,进一步完善了资产托管行业自律规范制度,将推动资产托管机制发挥促进资管行业合规经营、助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保障国家经济金融安全、构筑社会诚信体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资产托管行业基本情况阐述(一)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蓬勃发展的表外业务,通常前期投入比较高

资产托管业务由于不消耗资本也不占用风险资本,属于轻资本业务,亦可称为商业银行的表外或中间业务。从概念上看,资产托管包括受托和保管两重含义,在定义上则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定义源于《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条,即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担任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履行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办理清算交割、复核审查资产净值、开展投资监督、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等职责的行为。

广义的资产托管则主要随着其托管品种的变化而不断丰富,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社保基金、信托资金、保险资金、理财资金、券商资管、私募基金、QFII、QDII、发债资金、P2P等等。不过由于资产托管业务的专业性要求较高,且主要靠服务、系统和专业性来取胜,因此在前期系统和人员储备的投入上往往比较高,属于典型的沉没成本较高的一项业务。

(二)资产托管机制实际运行中存在三种模式

虽然整体层面上来讲,资产托管机构承担的职能似乎比较简单,但实际上在我国则存在托管强弱不同的几种情形,比较典型的是公募基金、社保、企业年金、及保险资金的强托管(需要对投资过程中的资金流、信息流等进行实质性监控与监督),大资管行业的弱托管以及私募股权基金、P2P等非强制托管等三种模式。目前来看,资管新规以及理财新规对大资管行业中的托管已经开始逐步实施强托管机制,这应是长期趋势。

附:中国银行业协会《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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