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履职也要回避,银保监会发文,规范车险市场秩序!

车险履职也要回避,银保监会发文,规范车险市场秩序!
2020年03月25日 19:25 13个精算师

刚刚,具相关媒体报道,为进一步规范车险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银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下发《关于在车险领域开展履职回避工作的通知》,即日施行。

《通知》内容和2019年7月份下发的《征求意见稿》变化不大,主要内容包括了总体要求、回避内容和工作要求三部分。

一、总体要求

《通知》总体要求强调了:

工作重点:以车险领域为重点;

推进原则:按照依法合规、严格规范和稳妥推进;

机制建立:建立主动申报、严格回避、强化内控的工作机制;

工作目标:推动形成廉洁履职的行业自律氛围,维护良好的车险市场秩序,促进财险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回避内容

(一)谁回避?

《通知》中的回避对象主要指财险公司总部及分支机构中对车险领域经营管理、风险控制有决策权或重要影响力的各级管理层成员和内设部门负责人。也就是车险领域的“关键人员”。

(二)回避谁?

回避的事上述关键人员的亲属,包括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

(三)什么情形下回避?

车险经营的承保、理赔和风控三个环节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关键人员都要回避:

1、承保环节。

(1)关键人员的亲属经营与其所在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保险中介机构、汽车销售企业、汽车租赁企业、二手车交易机构、营运车辆管理企业等。

(2)关键人员的亲属在上述企业担任管理人员。

(3)其他可能影响车险承保业务合规经营的情形。

2、理赔环节。

(1)关键人员的亲属经营与其所在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保险中介机构、汽车修理企业、汽车综合服务机构、道路救援机构、伤残鉴定机构等。

(2)关键人员的亲属在上述企业担任管理人员。

(3)其他可能影响车险理赔业务合规经营的情形。

3、风险控制环节。

(1)关键人员的亲属从事关键人员所在保险公司车险业务有关风险管理、财务、内审等工作。

(2)其他可能影响车险经营风险控制、财务风险控制等合规的情形。

三、工作要求

《通知》对保险公司提出了四项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各财产保险公司要充分认识履职回避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车险领域履职回避工作作为夯实车险领域内控基础、堵塞制度漏洞的重要工作。要提高思想认识,注意方式方法,认真部署,强化执行。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

各财产保险公司根据银保监会要求开展履职回避工作时,还要按照本通知要求重点摸排车险领域的情况。制定的履职回避制度办法要体现车险领域履职回避的内容。

三是加大惩戒力度。

各财产保险公司要切实担负起履职回避工作的主题责任,指定牵头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加强员工队伍管理,发现未按要求进行履职回避的,要依据公司内部规定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

各银保监局要将辖内公司履职回避情况作为日常监管的重点内容,要将车险履职回避工作作为车险领域治乱象的重要抓手,从严监管。对于严重违反本通知要求的,可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年初,中国银保监会曾发布了《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了高质量发展的原则,即坚持回归本源、坚持优化结构、坚持强化监管、坚持市场导向、坚持科技赋能。

而车险又在我国的财险市场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过去的2019年,车险保费超过了8000亿元,占财险公司保费收入的63%,占财产险保费的70%,可以说如果车险不能实现高质量发展,那么就谈不上财产险的高质量发展。

但财险公司尤其是中小财险公司车险经营的困境又是行业一大顽疾,其中外在原因是市场竞争缺少优势,内在原因是内部控制能力不足。

这次监管履职回避办法的出台,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监管从外部市场行为监管向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的深入,总体来说这也是对保险公司尤其是中小财险公司提升内控能力的一个契机。

难道这个《通知》中的大多要求,不正是保险公司自己应该做到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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