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保险业,董监高任职资格考试,自2021年2月1日起,取消!取消!取消!
涉及以下这些人群:
01
重大利好:董监高任职考试,取消!
据悉,近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深化银行业保险业“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其中,不仅提到要积极探索取消或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还取消了银行业保险业的董监高考试!
1.自2月1日起,董监高考试取消!
根据通知,从2021年2月1日起,取消银行业保险业董事、监事(保险业)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
如果大家还是不确定,哪些人员属于董监高的话,可以参见本文第一张图。
保险圈儿的人,大多都知道,一家公司拟任高管,要向银保监会或地方监管局报批,待批准后才能正式履职。
因为,未获得批复就履职被处罚的公司也不少,尤其是中介公司,参见《罚,204家中介!停9家新业务,吊销2家许可证!》
此外,按照《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二章任职资格条件第八条要求,高管还必须通过监管认可的法规和知识测试。
一般银保监会和地方监管局,定期都会举办考试,以银保监会为例,每月开展一次,今年因为疫情原因,还被拖延了几次。
至于考试内容,以保险业为例,考试大纲共三部分,公共知识、专业知识、岗位要求,内容涉及的很多。
如果大家以为,这个考试很简单,很好过的话,其实也未必,不信可以看看下图。
此次,随着董监高考试的取消,后续,高管任职资格等文件恐怕也要相应调整。
2.取消考试后,怎么办?
需要注意的是,取消考试并不是说不考核高管的能力,而是换一种形式。
对此,监管表示取消考试后,将在任职资格核准工作中通过审核申请材料、考察谈话等方式对拟任人是否具备履职基本条件进行审查。
同时,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加强对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保险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管。
所以,董监高考试的取消,也是一种从事前向事中监管的调整。
3.每年高管变动很多,考试取消对行业是重大利好!
其实,近几年保险业的高管变动较为频繁,以2020年为例,光是保险公司总公司,就有31位董事长、36位总经理新上任。
此外,仅前三季度,还有214位省级分公司“一把手”新履职,大家财险、人保财险、太保寿险、中国人寿的多个省分负责人,都有变动~
参见《214位!省级分公司“一把手”新履职:财险106位,寿险108位!》
如果再考虑三四级机构的总经理,一年需要高管考试的人会更多。
所以,此次高管考试的取消应该说对于监管和险企来讲,都是一个重大利好!
02
“放管服”后的系列政策,一年内多项审批被放开
1.今年以来,放开或取消的事项!
据“13精”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银保监会为落实“放管服”要求,已经放开和下放甚至取消了很多审批事项,如上图所示。
大家可能比较了解的就是,最新下发的《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中,取消了许可证有效期设置。
此外,本次文件中监管除了取消高管任职考试外,还提到要持续推动银行业保险业监管简政放权。
2.继续坚持简政放权
不仅要积极探索取消或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还要求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持续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科技监管也被提及,监管机构将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推进“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加强对风险的跟踪预警,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3.从提高金融服务质效,看行业新机遇
文件在切实提高银行保险机构金融服务质效方面,也两次提到保险业。
一是,融资性信保业务,要谨慎评估风险和运营成本。
其实,近年来大家透过一组组的热搜事件,不难看出融资性信保业务的利与弊,监管也在今年下发了新的监管办法,参见《“暴雷”终结者?银保监会出台信保业务监管办法:严控融资性业务风险!》。
所以,此次监管再次强调,要求险企准确测算风险损失率,并结合履约义务人的实际风险水平和综合承受能力,合理厘定费率。
二是,以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
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胸等领域,推行以保险、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
最后说一句,自从银保监会成立之后,新下发的监管政策很多。大家平时一定要时刻关注政策变化,不然,利好来了都不知道呢。
此次文件原文,大家可以进入“13精”小程序查看(晚些时候更新),点击此处进入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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