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法院努力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

沈阳法院努力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
2020年08月07日 16:34 全联通

合伙出资中好朋友变成“猪队友”怎么办?抽逃出资与“老赖”的距离有多远?

日前,在辽宁沈阳,一场以“股东在出资问题上常见的错误与对策”为主题的法治讲座让20多位民营企业家大呼“解渴”。

此次讲座由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沈阳市工商联共同举办,旨在以当前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实际问题为切入点,分析研判企业合伙经营、股东注册出资、股东利益纠纷、股权出资转让等领域的问题风险与法律解决办法。

这只是近年来沈阳中院积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一个缩影。

让正义不迟到

“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对沈阳振兴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与作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和企业家成长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段文龙如是表示。

从“一站式”服务到“一键式”服务转变,从制定“服务民企十五条”到开通涉企案件“立审执”快速通道,从加强“府院”联动到破解破产难题,从及时掌握企业司法需求到引导企业规避经营风险……一系列举措落地有声,让沈阳中院言行归一。

一直以来,沈阳中院认真落实“万人进万企”,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和司法服务经济发展专题调研;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与政府部门联动,健全了企业市场救济和退出机制;编辑印发《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案例指引》,及时向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和社会各界推送,发挥引领服务和法治宣传作用;主动与工商联、商会、行业协会等组织构建诉调对接机制,实行涉民企案件繁简分流,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满足企业多元司法需求;建立与企业双向交流机制,与沈阳市工商联会签《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两次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深入征求意见建议。

2019年初,正家园林申请执行一案中,沈阳中院第一时间启动涉民企案件快速执行通道,当日申请执行、当日立案,次日即通过“双网”查控冻结被执行人存款51万余元,为企业挽回全部经济损失。

为了让更多“正家园林”高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沈阳中院依托“一化两中心”建设,完善一次性告知、审限内办结、马上办、网上办制度,实行远程调解、电子送达等便利措施,探索移动互联网诉讼服务新模式,推动实现“一站式”服务向“一键式”服务转变,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数据显示,2019年,沈阳全市法院共受理涉民营企业案件63793件,审执结32122件,比整体案件结案率高2.15个百分点。其中,审结涉民营企业民事案件23747件,高出整体民事案件结案率3.65个百分点。两级法院涉民企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8.8%。

要智慧也要温度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沈阳中院,“人人都是环境、事事都是环境、案案都是环境”理念深入人心。

在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过程中,沈阳中院加强“府院”联动,健全民营企业市场救济和退出机制,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及名册,实行管理人竞标制度,依法支持破产企业重整,重新走上复兴之路。辉山乳业、兴隆集团破产重整有序推进,中顺汽车破产重整案被评为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在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中,沈阳中院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司法态度,从社会价值角度出发,融入市场化思维,强化司法调节器功能。

据统计,2019年以来,沈阳中院审结破产案件206件,畅通“僵尸企业”处置的绿色通道,配合清理“厂办大集体”342个、“僵尸企业”256个,依法保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助推产业结构升级。

司法有智慧,也有温度。

为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沈阳中院研究制定了《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十项措施》,重点对及时妥善处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以及相关工作机制进行了完善,运用司法手段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坚定企业信心,助力经济平稳运行。

今年以来,沈阳中院及时制定并向社会发布了疫情期间民事纠纷、商事纠纷及房地产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四个法律风险防范和化解指导意见,指导企业和群众自主降低法律风险,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先后制定实施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破产工作的工作指引》《关于规范诉讼保全助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稳妥有序推进企业破产重整工作,防止恶意诉讼和滥用诉权,降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期间,沈阳中院还专门开通合同、用工社保、执行三类四条服务企业专线,向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诉讼引导、政策宣传等服务,及时回应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面临的薪酬发放、合同延误、贷款期限、房屋租赁、社保缴纳、开工生产等相关法律问题。

责任编辑 | 程   武

本期编辑 | 于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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