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新讲堂】第7讲:“套路贷”金融骗局的锅,网贷不背

【小新讲堂】第7讲:“套路贷”金融骗局的锅,网贷不背
2018年11月27日 18:19 新新贷研究院

小新时间

网上流传的这则段子你一定听过:人这一生中走过最长的路一定是套路!也许有点夸张,但不可否认,生活中各式各样的套路让人防不胜防。有些套路无伤大雅,还能给生活带来点小情趣,但有些套路却让人深恶痛绝。比如“套路贷”,披着民间借贷和网贷的外衣非法侵占受害人财物。国家已对“套路贷”亮剑严打。“套路贷”到底有什么来历,我们又该如何防范呢?今天就跟着小新老师来深扒“套路贷”。

扒开“套路贷”的画皮

“套路贷”,是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行诈骗之实,这是一种非法经济活动,隐蔽性极强,防备心不强很容易被套进去。剥去民间借贷的外衣,这就是个骗局。

来看一个真实的故事,20岁的女大学生杨帆因为学校社团活动经费欠缺,经朋友介绍从一个做“校园贷”的人那儿借了3000元,半年后3000元“滚”成18万,杨帆还被逼沦为陪酒女。后来杨帆报警求助,警方捣毁了这个“套路贷”团伙。该团伙先后利用“套路贷”骗了400余名大学生,涉案金额达到400万元。今年以来,多地不时爆出“套路贷”案件,有人看了一眼电梯的小广告,借款7000元,几个月后被要求还款70万;有人为了满足消费需求,写下3万的欠条,到手只有6000元;有人零首付购车,差点倾家荡产……

这都不是正常的借贷,而是精心设计的骗局,本质就是非法占有,是犯罪行为。套路贷团伙通常采用低息低门槛为诱饵,引诱受害人签订空白合同或阴阳合同,制造一系列借款的“证据链”,并通过种种手段让受害人“违约”,最后软硬兼施恶意索债,或滋扰纠缠,或非法拘禁,或敲诈勒索,或虚假诉讼。还有个别法律从业人员成为作案人的共谋或“军师”,给予其专业的“法律指导”,提升“虚假诉讼”的胜诉率。“套路贷”这个借贷行业中的“毒瘤”,其目的就是非法侵占受害人的财产。

网贷不背这个锅

可能有人想问小新老师,“套路贷”算不算民间借贷?算不算网贷?小新老师想说的是,套路贷不是贷,而是犯罪,民间借贷和网贷都不背这个锅。

“套路贷”不同于一般的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在法律规定的利率范畴内盈利,受法律保护;而“套路贷”则以追讨虚增债务非法敛财,不应受保护。

“套路贷”也不同于网贷,“套路贷”虽然最初也会通过网络进行放贷,又煞有介事地要求借款人提供网贷所需资料,穿上网络借贷的伪装衣,但其和网贷机构仅提供信息服务,充当出借人与借款人信息中介的角色大相径庭。网贷只是“套路贷”拿来遮掩其违法行为的一个道具。

民间借贷和网贷都是受中国法律保护的正常借贷行为。而“套路贷”已经严重侵害人们的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利,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严重妨害司法公正,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了全面打击“套路贷”,今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已经出台了多项政策文件严打,对非法侵占财物的“套路贷”诈骗犯罪正式亮剑,明确“套路贷”为犯罪,严查“套路贷”诈骗做局,不为“套路贷”诈骗提供司法支持。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要提升自我防范意识,对各种“套路”有警惕心理,谨慎借贷。

小新老师在这儿温馨提醒,如果真的需要用钱,一定通过合法的渠道办理,千万不要病急乱投医。如果已经中了套路贷的圈套,首先应当确保自身人身安全,避免与对方单独接触,并尽快寻求法律途径维权,或报警求助。

本期重点

1、“套路贷”不是民间借贷,也不是网贷,而是一种新型犯罪,目的是非法侵占受害人财产。

2、中国法律保护正常的借贷行为,严打“套路贷”。

3、提升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合法合规平台办理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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