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银行被罚一董事不满“连坐”,两次状告监管部门后法院判了

新疆银行被罚一董事不满“连坐”,两次状告监管部门后法院判了
2024年11月13日 17:49 天天在线行业汇

天天财经讯,一则裁判文书,披露了一桩银行人连续两次状告监管部门的罕见案例。

去年11月15日,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疆银行)因“EAST报表数据、监管统计报表数据严重错报漏报,未将低风险业务纳入统一授信管理”,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罚款130万元。

基于双罚制度,当时一同受罚的还有时任该行董事长马钊、信审批部总经理胡某峰、执行董事何某杰、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孟某阳、行长助理马某学、科技信息部总经理程某、风险管理与法律合规部总经理罗某英等数人,均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10万元不等。

据相关裁判文书显示,何某杰因不服处罚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新疆金融监管局撤销该处罚决定。

何某杰现年63岁,早年先后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党校、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工作,后参与原新疆银监局筹备,并在该局任职。2016年底新疆银行成立后,何某杰出任该行党委委员、董事会执行董事。2023年3月,已经年满60周岁的何某杰辞去该行执行董事职务。

裁判文书细节显示,2020年11月26日-12月18日,原新疆银保监局对新疆银行开展现场检查,查实该行存在监管统计报表数据严重错报漏报情形,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于2020年12月30日对新疆银行监管数据错报漏报、整改不到位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立案。

2022年7月21日,原新疆银保监局向何某杰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其时任新疆银行执行董事,作为客户风险统计报表报送牵头部门风险管理与法律合规部的分管领导,对该行客户风险统计部分报表数据严重错报、漏报行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拟对其予以警告、处罚款人民币六万元。

2022年8月3日,何某杰提交陈述申辩意见,2023年11月1日经新疆监管局集体研究决定,不采纳何某的陈述申辩意见,给予何某杰警告,处罚款人民币六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12月5日,新疆监管局向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2018年检查发现的同质同类问题仍然存在。如客户风险统计报表中‘身份证号码’‘信用评级结果’‘财务指标’‘授信数据’‘财务报表日期’‘审批抵质押率’均存在错报漏报。”

何某杰不服该行政处罚决定,向一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新疆监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正确,符合法定程序,驳回诉讼请求。

何某杰继续向乌鲁木齐中院提起上诉,何某杰认为并无任何证据可以证实其实施了与原新疆银保监局检查发现的新疆银行客户风险统计部分报表数据严重错报、漏报违法行为的发生之间有必然逻辑关系的违法行为。同时,其称新疆金融监管局从2020年12月立案到2023年11月做出行政处罚决定,长达1050天,违反了行政处罚法关于90日的期限规定。

二审行政判决书显示,由于何某杰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乌鲁木齐中院于今年10月中旬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新疆银行成立于2016年12月30日,是经国务院同意,由自治区与兵团共同发起新设的股份制城市商业银行,注册资本79.06亿元,国有股份88.49%,民营股份10.33%,自然人股份1.18%,自治区财政和兵团财政并列第一大股东,持股各占17.39%。

作为自治区唯一一家省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新疆银行以国有资本为主导,同时适度引入民营资本,现有股东17家。新疆银行的成立和发展,对于促进自治区的经济发展和金融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截至今年上半年,新疆银行资产总额达到1498.56亿元,负债总额为1389.13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09.43亿元。

同期内实现营收12.11亿元,较去年同期约8.08亿元增幅近50%;净利润3.02亿元,较去年同期2.16亿元增幅达39.8%。整个上半年新疆银行净利润率为24.9%,较去年全年净利润率26.76%略有下滑。

分季度看,该行1-3月份实现营收5.65亿、净利润1.62亿;4-6月份实现营收6.46亿、净利润为1.4亿。二季度净利润环比下降13.58%,出现了增收不增利的现象。

今年一季度末时,新疆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02%,较去年底0.91%上升了0.11个百分点,二季度末不良率并未披露;一季度末拨备覆盖率278.47%,拨贷比2.85%(去年底2.71%),二季度末只披露了拨贷比为5.21%。

截至今年6月底,新疆银行资本充足率12.94%,较去年底16.13%下滑3.19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及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均为10.69%,较去年底均为12.85%下滑了2.1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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