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保险公司会提供很多的产品供消费者选择,我们身边的保险代理人也会推荐很多的产品,那么这些产品到底是怎么分的,都是怎么定义的呢?
1、 主险/基本险和附加险
主险也叫基本险:投保人在投保特定的保险产品时必须选择的保险责任。
附加险:投保人在投保特定的保险产品时可选的保险责任,该保险责任必须附加于主险或基本险,用来补充主险的保险范围。
例如小王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又附加了住院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那么重疾险就是主线,住院医疗和意外伤害就是附加险。
2、人寿保险
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生存或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简单说就是保人的。这样的产品,例如有长期重大疾病保险、年金保险、投资连结保险等。这样的公司也只能经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的产品,例如有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弘康人寿、中荷人寿、百年人寿等等。
3、财产保险
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简单说就是保财产的。这样的产品例如有房屋财产保险、企业的财产保险、旅行财产丢失保险等等。这样的公司例如有太平洋财产保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京东安联财产保险、众安财产保险等。
4、企业财产保险
以企业存放在固定地点的财产和物资作为保险标的的财产保险。例如王先生家的工厂,购买了一份火灾损失保险,这就是企业财产保险。
5、家庭财产保险
以个人生活资料、农具、私住房屋等财产为保险标的的财产保险。例如一般家庭都会购买的房屋财产保险,包含房屋损失,装修损失,家里的财务损失等。
6、机动车辆保险
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相关经济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这个保险一般人都会知道,并且都看得很重,没有保险不敢上路啊。车辆保险也分为强制险和商业保险。强制险必须得买,商业险可以根据需要来调整自己的需求,但也应该必须买,有了磕磕碰碰的,没有保险只能自己掏腰包。
7、健康保险
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依据合同约定当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或财产损失获得补偿或给付的一种保险。市场也有专门经营健康险的公司,例如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
8、 短期健康保险
保险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包含一年)健康保险。例如,一年期的百万医疗保险。
9、长期健康保险
保险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不含一年)健康保险。例如30年缴费的重大疾病保险。
10、个人健康保险
用于个人的健康保险合同。可以提供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障。一般都是个人购买的健康保险产品。
11、团体健康保险
承保像特定行业的雇员、协会会员或雇主群体等自然群体的保险。向每位雇员提供住院、膳食、外科和内科的检查费用,以及其它的医疗费用。一般的公司组织来购买。
12、疾病保险
以约定疾病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例如女性特定疾病保险、宫颈癌特定疾病保险等。
13、医疗保险
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例如医疗报销类产品,住院津贴等
14. 收入保障保险
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15、 意外伤害保险
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16、 意外死亡保险
以意外伤害而致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17、伤残保险
出现由于事故导致的身体不同部分伤残的情况时进行保险给付。保单中的保险利益表列示了身体每一部分缺失的保险给付。例如神经结构功能损伤、视功能损伤、神经骨骼运动损伤等分级别。
18、 定期寿险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
19. 终身寿险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终身的人寿保险。
20、两全保险
以在保险期间内死亡或生存至保险期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
21、年金保险
以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按约定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间隔通常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人寿保险。
22、定额年金保险
每期领取的年金数额相同的年金。
23、变额年金
年金的给付值随着分立账户投资业绩的变化而变化,保险公司不保证年金领取人的定期给付金额的一种年金形式。
24、延期年金
开始领取年金的日期与保单生效日期相隔超过一年的年金保险。又称递延年金。
25、终身年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一定时期后,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按期领取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为止的年金保险。
26、分红保险
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投保人进行分配的一种人寿保险。
27、万能保险
一种缴费灵活、保额可调整、非约束性的人寿保险,相当于一个定额(或递减)的定期保险与一个递增的累积基金相结合而构成的保险。
28、投资连结保险
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
例举某产品
29、责任保险
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30、 个人责任保险
承保自然人或家庭成员因作为或不作为而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
31. 职业责任保险
以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在从事职业技术工作时因疏忽或过失造成合同对方或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所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为承保风险的责任保险。
32、公众责任保险
承保被保险人在公共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或其他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的公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
33、雇主责任保险
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的工作时,因遭受意外事故而伤亡、残废或因患有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法律或雇用合同,须负担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一般的企业都会为企业自己购买雇主责任保险,一旦在工作中遭受意外,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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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产品责任保险
被保险人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保险人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
35、信用保险
权利人向保险人投保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的一种保险,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其义务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36、保证保险
被保证人(债务人)根据权利人(债权人)的要求,请求保险人担保自己信用的保险,如果由于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犯罪行为,致使权利人受到经济损失,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当你有保险需求的时候,在自己做对比的基础上,要找一个专业的人帮你做一个综合分析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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