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朋友”借12万、转账后才发现被骗,银行该不该担责?

“假朋友”借12万、转账后才发现被骗,银行该不该担责?
2022年08月10日 08:28 财圈社

【文/财经看点网 北方】冒充亲友,谎称“手头有点紧”,再让受害人通过银行转账,是电信诈骗的一贯套路。

《财经看点网》在黑猫投诉[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平台上注意到,这样的诈骗案例层出不穷。获得受害者的亲友个人信息后,便用种种手段冒名顶替。

诈骗犯可恶,可你知道吗?负责转账的银行等第三方也脱不了干系!《财经看点网》在裁判文书网上注意到这样一起案例,一男子被冒充好友的诈骗犯借钱,通过银行转账后才意识到被骗。男子在意识到被骗后,竟将银行告上法庭?

男子为何会上告银行?法院会如何判决?让我们来看看事情的具体经过。

多年好友突然求助,父亲仗义救急?

原告王先生,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受害者,而其父亲才是。

2020年底,王先生父亲的微信,突然收到多年好友老何的一条消息。简单寒暄过后,老何便称手头紧,需要向王先生的父亲借12万元来周转,并约定一定尽快归还。

这12万不是一笔小数目,王先生的父亲手上一时也没有这么大一笔存款。可在老何的恳切请求下,为人十分仗义的王先生父亲顾念和好友的多年情谊,还是拿出自己手头的近乎全部存款,甚至还和亲戚家借了一部分,这才凑全了这12万。

王先生的父亲拿到了这12万,立刻让自己的儿子王先生去银行进行汇款。王先生拿着老何发给王先生父亲的收款账号信息,就去了当地的银行。

王先生办理转账业务过程中,在支付业务凭证上对着微信消息一一填写,确认无误后便交给银行现金和转账信息。而银行也在核对后直接将12万转给了老何。

原本事情到此为止,还是“老友有急,仗义出手”的一番佳话。可没过几天,王先生突然接到父亲的电话,让王先生如遭晴天霹雳。原来,老何是被诈骗犯盗号了,借钱的根本不是王先生父亲的好友,那12万竟是进了骗子的口袋。

王先生立刻报警,但诈骗犯一直未落网。并且王先生发现,自己填写的收款方银行账号的开户行,和真正接收钱款的开户行并不一致。

银行怎么没有仔细核对就把钱转过去了?如果银行能仔细核对,那自己和父亲是不是就不会上当受骗了?王先生思来想去,越来越觉得银行也应该担责。于是王先生一纸诉状,将当地的邮政银行告上法庭。

没有仔细核对信息,银行该不该担责?

在法庭上,王先生陈述了自己父亲被骗的经历,并且表示自己填写的收款账户开户行和实际收款账户开户行并不一致。这是否意味着,骗子在获得“老何”的个人信息后,在告知王先生父亲收款账户时,只将账号改成骗子的账号,其余信息,包括姓名和开户行则是真正的“老何”名下的,目的就是以假乱真。

那么作为第三方的银行,为何在开户行并不一致的情况下,仍然办理了转账业务?难道银行也是诈骗犯的帮凶吗?

王先生十分气愤,认为正是银行没有尽到责任,才让他们父子俩上当受骗,于是认为银行应承担连带责任,要求银行赔偿全部经济损失12万。

被起诉的银行则是全盘否认,认为自己不应承担责任。第一,工作人员不存在操作不当的问题,都是按流程办事的;第二,王先生父子被骗,那应该找诈骗犯要钱,让银行承担损失责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总而言之,一切损失都该由王先生父子和诈骗犯来承担。

那么银行真的没有责任吗?法院经审理后发现,王先生填写的收款信息,和邮政银行系统内录入的信息一致,可实际接收行却和填写的接收行并不一致。接收行发现信息不一致,应及时发送止付通知。

法院认为,王先生在汇款前,未核实收款人信息的真实性,导致不良后果,理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被告银行虽按王先生填写的业务凭证操作汇款,但开户行信息明显不一致,银行未尽提示义务,亦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因此对于这12万的损失,法院认定王先生承担70%的责任,银行承担30%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决银行赔偿王先生36000元。

行骗手段层出不穷,反诈意识要提高

《财经看点网》注意到,近期诈骗案例层出不穷,公安破获多个诈骗团伙。

当然,从本案的判决结果我们不难看出,被骗并不全是受害人的错,第三方机构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受害者有罪论”不可取。

王先生父子的遭遇,固然让人觉得诈骗犯可恨,但反诈意识,也是王先生父子必须提高的。王先生的父亲仗义疏财,却是成了被诈骗犯利用的把柄。《财经看点网》在此提醒屏幕前的你,千万要小心顶着亲友名义来借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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