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兴业“钓鱼式回购”后大额圈钱如期而至,拟发25亿可转债

鸿达兴业“钓鱼式回购”后大额圈钱如期而至,拟发25亿可转债
2018年11月19日 06:30 透镜公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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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财报研究院当初所料,在推出3亿回购计划后没多久,鸿达兴业很快便抛出了接近十倍于此的圈钱计划,只不过不同的是,其融资方式并不是直接增发或配发新股,而是借道投资者和市场更能接受的过渡性方式——发行可转债融资25亿元。

近期以来,包括鸿达兴业在内的大批上市公司都在筹划可转债发行方案,但对于可转债发行人而言,其中一个显著风险在于:一旦募投项目中途搁置或资金遭挪用,其将面临被投资者强行要求赎回可转债的可能,这也增加了这样的上市公司挪用或变相挪用可转债专项资金过程中的风险。

钓鱼式回购后,大额圈钱计划如期而至

鸿达兴业上周末披露了新的可转债发行计划,该公司将通过发行可转债的方式,募集24.5亿元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建设30万聚氯乙烯项目,该项目投资期限为两年,总投资额预计高达28亿元,此次募集资金与实际计划投资规模之间的差额,将由鸿达兴业自行解决。

实际上,鸿达兴业的上述融资计划的出炉,早在财报研究院预料之中。

鸿达兴业6月份推出股票回购计划之初,财报研究院就曾明确预言,该公司3亿回购计划只是“鱼饵”,其背后或藏着数十亿圈钱图谋——财报研究院当初判断的依据在于:当时鸿达兴业虽然推出了回购计划,但实际上该公司早已囊中羞涩,不仅其账上并没有太多的闲钱可以用于回购股票,而且该公司当时的流动性状况连应付日常的经营运转都捉襟见肘,因此当时财报研究院预计,3亿回购很可能只是鸿达兴业为后期推出更大规模再融资而抛出的“鱼饵”,其目的就是为了为公司股价护航,以为其未来的再融资“创造良好条件”。

值得一提的是,在财报研究院6月12日《鸿达兴业钓鱼式回购:3亿回购鱼饵背后或藏数十亿圈钱图谋》一文发表后,鸿达兴业很快便因此收到深交所的监管问询函,深交所要求鸿达兴业解释回购计划的合理性及该公司后续融资计划。鸿达兴业在回复函中否认了公司资金链紧张,同时承诺,在回购期内不推新股增发再融资计划。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尽管鸿达兴业的此次可转债发行计划并不算违背上述承诺,但实际上鉴于可转债的特殊属性,从历史情况来看,大多数上市公司可转债持有人最终都会选择转股,因此鸿达兴业的这次可转债发行计划更像是一纸增发融资的替代性或过渡性方案。

流动性未见改善,融资规模较初版有所扩大

财报研究院注意到,鸿达兴业的此次可转债发行计划实际上是在该公司去年底的初版计划基础上修改而来的,根当时的初版计划相比,鸿达兴业新的可转债发行计划最大的变化就是:融资规模增加了2.5亿元。

根据去年底鸿达兴业推出的初版计划,当时该公司拟通过可转债融资22亿元,最新的发行计划将这一金额上调到了24.5亿元。从鸿达兴业最新的资产负债表不难看出,此次融资规模的上调,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公司流动性紧张局面丝毫未见改善,另一方面,该公司推出的股票回购计划又加剧了公司短期资金周转的压力。

(鸿达兴业董事长周奕丰)

6月12日,财报研究院引用鸿达兴业一季报的数据分析,截至一季度末,该公司账上的流动资产总额只有53.66亿元,而其流动负债却高达66.62亿元,如果剔除其账上8.53亿元的存货,鸿达兴业短期的速动资金链缺口将超过20亿元以上,达到21.49亿元。

鸿达兴业的三季报显示,到了9月底,该公司账上的流动资产总额已经减少到了47.54亿元,其流动负债总额也同步减少到了61.07亿元,剔除掉8.66亿元的存货后,鸿达兴业的速动口径流动性缺口仍然高达22.19亿元,较一季度时丝毫未见改善,缺口反而有所扩大。

在流动性状况未见改善的同时,鸿达兴业报告期内又推出了股票回购计划,此举无疑将继续加大对公司资金链的考验,这或许是该公司提高此次可转债发行规模的主要原因。

根据鸿达兴业既定的回购计划,其回购动用的资金上限将为3亿元,而根据最新的公告,鸿达兴业目前还只回购了2799万元的公司股票,回购价格在2.91元至3.64元之间,而截至上周末,鸿达兴业收报3.43元。

可转债成过渡工具,但资金挪用风险大

正如上所述,在极为宽松的转股价格向下修订约束面前,大多数可转债的持有人最终都会迎来转股条件并选择转股,因此可转债已成为诸多上市公司增发或配发新股再融资的过渡性替代方案——至少,在当前脆弱的资本市场面前,直接增发新股难度很大且周期很长,而直接发行普通公司债,其融资成本又较平时高出不少,通过可转债的方式进行融资,对于多数上市公司来说,是最佳选择,因此鸿达兴业此时重推修订后的可转债发行计划,其实并不意外,尤其是持续下跌之后,A股已经呈现出底部特征,此时推出可转债计划,其转股价格长期来看具有极大优势,这更加将加大投资者成功转股的概率。

财报研究院注意到,不只是鸿达兴业,最近大量的上市公司都在推各自的可转债发行计划,但实际上,无论是鸿达兴业,还是其它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都需要面临一个棘手的问题:那就是可转债募投项目监管较为严格,如果发行人擅自挪用募投项目专项募集资金,造成相关募投项目不能如期达产,那么按照一般可转债发行的契约条件,相关可转债的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全部或部分回购其所持有的可转债——尤其是当相关可转债的公开市场交易价格低于100元,具备一定的套利空间时,这种风险就会愈发突出。

鸿达兴业本次可转债发行计划有明确的募投项目,尽管募集资金的到位能够极大缓解该公司的整体资金链压力,但在监管程序上,这笔专项资金实际上并不能用于除募投项目之外的其他用途,因此即便是这笔资金到账后,鸿达兴业如何解决现有的大额资金链缺口,仍然是一个悬念。

据悉,很多上市公司通常会通过各种资金置换的方式,将专项募投资金置换成不受限的流动资金,但这样也会让外界产生募投项目专项资金遭挪用的质疑,如果这种质疑最终成立,且被挪用的资金还是可转债募投项目专项资金,如此一来,就很可能会触发上述投资者要求发行人赎回或回售可转债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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