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或履约保证金由项目业主决定是否收取,且保证金不得超过50万

投标或履约保证金由项目业主决定是否收取,且保证金不得超过50万
2018年12月10日 09:10 工程点点2018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加强规范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业主单位自行决定是否收取保证金。

2、推行保证金缴纳方式多样化。

3、实行保证金最高限制。

4、实行保证金收取退还规范化

1、由项目业主决定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收也可以?

2、积极推进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不得限定投标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缴纳。小编吐槽下,现在银行保函在投标过程中费用相当贵,而如果规定为基本户银行保函,四大银行基本上办不出来。

3、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8年9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3号修正)第二十六条“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以采用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支票、银行汇票等,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文件怎么还是按80万元来限定?是不是房建市政50万元封顶,公路水利等其余工程才是80万元?

4、由招标人代收,交易中心不得代收,这个会导致投标人的保证金退还期限拖延,谁来负责监督,如果业主是一些村委,投标单位更是深受其害,有时投标保证金退还长达几个月,谁会为这个保证金退还去打场官司,包括相关部门,对有些招标人是集体村民委员会之类的能处罚吗?最终受害还是投标单位。这才是最关键点。按此文件说法,年度保证金也不能交了,看似正规了,实则加重了投标人的负担。全国各地大部分还是由交易中心监管投标保证金的,关于有大额资金未退还的审计问题,小编认为应由交易中心及时去督促招标人按文件规定办理退。

福州:所有项目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并修订年度保证金制度

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2018年11月12日修订

一、适用范围

投标保证金分为年度投标保证金和项目投标保证金两种。

凡自愿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勘察、设计、施工(含园林绿化)、监理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

二、办理对象

注册地在福州市辖区外,已按《关于加强在榕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到位履职管理的通知》(榕建筑[2018]139号)办理在榕企业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人员信息核实满两年以上,且近两个年度(近“两个年度”指申请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前连续两个年度)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未发生质量及安全事故、无不良记录、诚信经营的投标人,由市建委建筑业处出具相关的核实材料(附表),企业以自愿的原则并经企业申请可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由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出具《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注册地在福州市辖区内的投标人,以自愿的原则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本市投标人可以预先向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按年度一次性交存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出具《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被列入省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的投标人,“黑名单”管理期限内,不予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已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交存额度发生变化满三个月后,可再次调整额度,未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仍按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

马尾区、长乐区及六县(市)招标项目的项目投标保证金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无须统一交存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三、交存额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二十六条“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1年6月1日建设部令第89号发布,根据2018年9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3号修正)第二十六条“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以采用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支票、银行汇票等,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交存额度如下:

1、勘察企业的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交存额度为5万元、8万元、10万元人民币三档(由投标人自行选择其中一档,下同);

2、设计企业的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交存额度为5万元、8万元、10万元人民币三档;

3、施工企业的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交存额度为20万元、30万元、50万元人民币三档;

4、监理企业的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交存额度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人民币三档。

其实,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8年9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3号修正)第二十六条“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以采用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支票、银行汇票等,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福州市率先在全省开始执行这一政策,其它地级市的年度保证金也应及时调整,不少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投标文件时要求投标保证金还是80万元,相关部门审核招标文件时应给予相应调整。南平,龙岩,宁德等地市,原来是根据企业资质级别来交年度保证金(即一级企业交80万元,二级企业交50万元,三级企业交30万元)。

相比之下,福州的由企业自愿选择年度保证金预交金额档次制度更为合理,毕竟有些地市二级以上的项目不是特别多,而且如果企业选择的年度保证金不足,可以单独再交项目保证金。在目前建筑市场竞争剧烈,企业越来越多,省厅出台认定投标文件雷同会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况下,担保或保险(银行)保函费用翻倍上涨,年度保证金能确确实实的减少企业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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