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人奇案:族弟怒杀族兄,竟是因为族兄有特殊癖好

惊人奇案:族弟怒杀族兄,竟是因为族兄有特殊癖好
2023年10月06日 19:37 文史大狮

自从盘古开天地,便有阴阳相生克。

男配女,女嫁男,乃人性之根本,然而有些男儿郎,偏不爱那女色,反倒对“龙阳”、“断袖”、“余桃”这类勾当情有独钟,在我津门当中,将这种人物唤作“兔儿爷”。实不相瞒,笔者身边便有钟爱此道之人,直教笔者惊呼,放着正门不走,非要走后门?哼哼,真乃奇哉,怪哉,呜呼哉。

话说清乾隆四十四年,直隶总督袁守侗上了一份奏折,其中所写便是一桩叫人又觉好笑、又觉无耻的龙阳命案。

清代人物

究竟此案如何一个过程,且听大狮与诸位看官娓娓道来。

话说,彼时保定府蠡县(蠡,读音li)有一书生名叫刘金花,虽是男人身,却生就女儿貌,举手投足宛若少女,一张面皮更是白里透红,跟那刚被雨水打过的粉桃儿似的,叫人见了不由得想入非非。兴许是自小见他长得像个女娃子的缘故,他爹娘才为儿子取了金花这样一个本该是女儿才有的名字。

刘金花有一族兄,名叫刘常,正值而立之年,平日里颇好舞刀弄棒,举石锁、抡铁球,练就一身疙瘩肉,人送外号“活武松”。

只不过么,这位“武松”较之山东阳谷县的武松,真可谓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山东武二郎,响当当的一条好汉,景阳冈拳打斑斓猛虎,狮子楼斗杀西门官人,是那种快意恩仇的磊落人物。

而保定府这位“武松”,虽然也有一身好皮肉,更兼练得一手好拳脚,却是那种专一钻营蝇营狗苟的无耻小人。平日里横行乡里,欺男霸女,称得上十里八乡有名的混世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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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位号称“活武松”的刘常品行不良,人见人怕,但同为刘氏族人的刘金花却丝毫不惧他,毕竟拜得都是一个祖先牌位,总不能欺负到家里人的头上来。

然而,他想错了,彻头彻尾的想错了。刘常的确不在家族当中耍混,但那只是在叔父辈面前装装样子罢了,真则个不敢对族人下手,那样便是高看了这一龌龊之徒。

要说刘金花摊上祸事,也是咎由自取。本来,刘金花十八岁时娶了个十六岁的张氏为妻,可惜这个张氏自打过门之后,一直病病殃殃,经年累月全靠汤药续命。一连几个年头,也没能给夫家诞下一儿半女,到后来药石无灵,于乾隆四十四年正月里,干脆吹灯拔蜡,奔赴奈何桥去了。

殁了老婆的刘金花着实伤心了好一阵子,本来心情刚刚有所好转,又不知为何犯了疑心病,害得他整宿不敢合眼,如同做了多大的亏心事似的。如此一来,人便消瘦了许多。族中长辈心疼他,于是安排五大三粗的刘常去陪伴他,权做个秦琼、尉迟恭那样的门神差事。

刘常受长辈所托,自是不便推辞,偏巧他也正好缺钱花,有了这个差事便可不必发愁没地方捞本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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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间到了乾隆四十四年农历四月初十,这天晚间,刘金花如以往那样拿酒给族兄刘常畅饮,刘常先是喝了一瓶,又向刘金花要了一瓶,喝完之后还要喝。刘金花拗不过他,便又拿酒给他。

就这样,平时能喝两瓶酒的刘常足足喝了四瓶方才罢休。刘金花见他有了醉意,与他说了几句闲话,便回去自己的房间吹灯睡了。哪想到刚刚进入梦乡,便突然被开门声惊醒。慌忙坐起,尚未看清进屋的是谁,便被强行按倒。紧跟着,便似羊羔落入虎狼口,只觉着剧烈疼痛摧肝肠,偌大一条汉子竟被另一条汉子强横地征用了。

那野蛮之人非是旁人,正是他那位好族兄,人称“活武松”的刘常。原来,刘常有断袖余桃的癖好,妥妥一位“龙阳先生”,只是这些勾当平日都是暗中来,不是同道不知真相,刘金花若早知此人有如此癖好,吓死了也不敢请他进宅。

事后,刘常假装羞愧,自称是酒后混了头脑,方才干出这等龌龊勾当来,他请求刘金花看在同为族中兄弟的份上,不要把这件事情说出去。

刘金花虽然痛不欲生,却因饱读诗书之人在乎颜面 ,所以忍住了没张扬。这一来,反倒滋长了刘常的气焰,不等族弟伤好,便又胡来。如此反复,害得刘金花苦不堪言,几乎终日以泪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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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四十四年七月初三晚间,刘常又要对族弟无礼。却没想到这一回刘金花居然激烈反抗起来,刘常勃然大怒,一记老拳打在了族弟的面门上,立时血水飞溅。刘金花许是被打急了眼,一把拽出刘常别在腰间的一柄短刀,对准刘常的颈部便是猛烈一刺。

这一刀,正中要害,刘常连叫都没能叫一声,便身子一晃趴在了血泊当中。刘金花如同疯魔,又朝刘常的后颈后脑连扎数刀,待刀尖折断方才停手。

闹出了人命,想不进衙门也不行了。在公堂上,刘金花陈述前因后果,悲伤得几度昏厥。太爷同情他,派人勘查之后,认定刘金花所说非虚,但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亘古不变的道理,因此以“拒奸擅杀”为由头,拟判刘金花“杖一百,流三千里”。

案卷层层上交至总督衙门,总督袁守侗则认为判决过轻,虽然刘金花因拒奸而杀死刘常,但在刘常挨刀倒地之后,连补数刀便是谋杀兄长的大罪。依照大清律,杀兄如弑父,绝对不可姑息。刘常有罪在先不假,但刘金花不去报官为自己伸冤,反倒对族兄施以暴力,这便是刘金花的罪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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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在乾隆四十五年二月初,袁守侗上了奏折,请求皇帝御裁。乾隆皇帝要求刑部严查此案,刑部查实之后,与袁守侗进行商议,拟判将刘金花的功名革去,改判为“斩监候”。

如此,此案于乾隆四十六年三月十一日,正式得到皇帝御批:“刘金花依拟应斩,著监候,秋后处决。余依议。钦此。”

可怜刘金花,先是失身,到头来又落了个身首异处的结局,只能说是时也、命也、运也。真是可悲、可叹,又可怜。

此案若是发生在乾隆早些年间,兴许会是另外一番景象。怨只怨乾隆老儿晚年昏聩,越发不通人情,才使得刘金花这一明明受害之人为施暴者赔上大好性命。呜呼,哀哉也!

好了,拙文一篇,就此打住。此案参考自清代遗存刑狱档案中有关“刘金花谋杀族兄”一案写成,乃为真人真事,并无半点虚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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