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员工的工资为0,企业减免社保缴费,90%的会计都做错账了!

2月员工的工资为0,企业减免社保缴费,90%的会计都做错账了!
2020年03月12日 16:56 99企帮

已经3月了,我们还处在疫情防控期,大家也看到了近期来国家给各个受到疫情影响的企业接连发布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社保减免等政策。今天我们就来讲讲2月员工的社保问题。

2月,是个特殊的时期。许多人从1月开始过春节的时候,都没想到会在家待这么久。之前就给大家发过各种延迟复工的消息,虽说我们说过,按照人社部的关于工资发放的要求来说,在待岗期,员工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公司也要按照规定支付工资或发放生活费。

然而,现实的情况大家也都能想象得到,不少企业违规操作,员工不工作就不给钱。对这类企业,lolo那些“可以举报”的话都说倦了。

那就有这么种情况,2月没有工作,工资少或者没有工资的话,个人的社保部分还要缴纳,该怎么做账?个税又该怎么申报?

其实,员工工资为零,应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员工的应发工资为零

某企业能享受国家社保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销售部员工小明2月延迟了复工,在能返岗的时候又抢不到车票只能请假,于是整个2月的工资刚好与请假扣款相抵消,他的应发工资为零。小明本人还要缴纳社保的情况下,会计做账:

计提工资:

借:销售费用—小明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计提社保(企业部分的社保可以减免):

借:管理费用—社保(企业承担部分)

管理费用—公积金(企业承担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承担部分)

其他应收款—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

借:管理费用—社保(企业可减免的社保费用)

贷:营业外收入(企业可减免的社保费用)

借: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缴纳社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实际缴纳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

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注意:

(1)虽然政策规定社保可以延期缴纳,但该计提还得计提;

(2)员工工资不足以缴纳自己的社保时,企业可以选择让员工交款,也可以选择从下月的工资里扣。如果是让员工交款的话,对应也要做一份收款的分录;如果按照正常情况的分录做,相关科目的数字为负(也可以将科目方向对调),下月有工资的时候直接冲掉,发差额即可;

(3)关于减免的企业承担的社保费用,也可以直接在计提企业承担部分社保的时候少计提,有些企业的做法是减免多少直接用红字对冲金额……不同的方法做法不同,由企业会计判断选择哪种。

(4)上述分录没有反映个税的缴纳,涉及到个人征缴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工作,以税务机关的意见为准,来做账务处理。

个税如何申报?

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的员工综合所的申报处,【收入及减除填写】下的“正常工资薪金所得”应为“0”,【税款计算】下的“累计收入”应为上月为其申报的收入数(新入职的员工则此处填“0”)。

二、员工的实发工资为零

“员工工资为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应发工资不为零,实发工资为零。比如小明本该在2月10号复工的,但他只买到了2月23日的车票,10号至21号不得不请假。所以他2月上班的工资是有,但是扣除个人社保后就没有了。

计提和缴纳工资、社保的分录与上述分录大致相似,只是在分录后的金额上有出入。主要区别是在个税的申报上。

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的员工综合所的申报处,【收入及减除填写】下的“正常工资薪金所得”应为“当月的应发工资金额”,【税款计算】下的“累计收入”应为“上月为其申报的收入数+当月的应发工资金额”(新入职的员工则此处填“当月的应发工资金额”)。

最后说一下大家都关心的社保优惠政策,无论是社保免征,还是减半征收,亦或是申请缓缴,都得满足条件的。所以大家在享受政策前要弄清自己是哪个地区的企业、什么规模的企业、是否受到疫情影响出现经营困难等等,如果在执行操作的时候有不同意见的,以当地的落实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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