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篇|商丘交警约谈全市道路交通违法强制执行运输企业

行动篇|商丘交警约谈全市道路交通违法强制执行运输企业
2018年03月06日 14:34 玉树临风张哥哥

3月22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许甘露同志指示批示精神,提高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交通违法罚款案件的通知》。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全市道路交通违法强制执行运输企业约谈会。市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李涛,交警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奚金华,科技大队副大队长石海燕,交警支队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管理大队大队长李志峰参加了会议。

约谈会上,首先石海燕宣读了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公安厅关于依法查处清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通告》;其次,李志峰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重点运输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各客货运企业道路交通违法次数情况。

接着,李涛支队长传达了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道路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和要求。通报了目前辖区各客货运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在肯定一些工作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工作中的不足,要深入细致的排查,加强客货运内部监管,落实客货运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就各客货运企业如何加强管理维护检测,对驾驶人员如何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对排查出的驾驶人和重点车辆安全隐患及违法行为依法顶格处理,并定期通报相关部门进行责任追查对于存在交通违法行为较多的企业,交警支队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管理:一是通报给市各大新闻媒体进行典型曝光;二是将违法未处理车辆牌号录入本市道路查缉布控系统;三是对交通违法较多的企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将企业负责人纳入失信人员黑名单。2017年3月2日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又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办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案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工作的通知》,对拒不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的“老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会议强调,对逾期不处理交通违法的车辆,重监部门将停办该企业的一切业务,同时交警部门采取路面巡查,将违法未处理车辆导入缉查布控系统拦截等措施重点查处,对违法次数较多的依法采取扣留车辆措施,直至将违法处理完毕。对通知后仍不及时缴纳罚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变价车辆等财产、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虞城大队约谈辖区违法较多运输企业负责人

交警一大队约谈交通违法强制执行运输企业

民权大队约谈交通违法强制执行运输企业

宁陵大队约谈交通违法强制执行运输企业

夏邑大队约谈交通违法强制执行运输企业

柘城大队约谈交通违法强制执行运输企业

交警二大队约谈交通违法强制执行运输企业

最后,根据总队《通告》精神,交警支队要求各客货运企业,在30日内将本企业名下的所有车辆的所有违法处理完毕,否则交警部门在采取其他措施的同时,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开展此次“专项行动”,使未处理交通违法信息大幅下降,交通违法行为人得到教育惩处,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明显提高,道路通行秩序明显改善,道路交通事故大幅下降,确保本企业车辆无事故、无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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