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上海11月27日电(记者董志雯)“在上海,最近,有不少新能源车主发现,将车停在一些商场、体育馆等充电站充电时,满电后如果不及时挪走,会被收取一笔‘占位费’。这是否公平合理,这占位费到底是谁在收,有没有收费标准呢?”
近日,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建议充电桩充电结束后,通过手机电话铃声第一时间通知提醒驾驶员,十分钟内驶离充电场所,这样使驾驶员免受高额占地付款,也使充电车辆能更快流转。
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截图。
商场停车充电,被收取占位费
市民周女士告诉记者,今年7月14日,自己驾车到徐汇绿地缤纷城带孩子上课,将车停在商场的地下车库,看到车库有充电车位,正好电车电量不足,便将车子停在充电车位上,扫码充电。
等到周女士孩子上完课,准备驾车离开时,显示此次充电扣款178.76元。其中包含了76.8元“超时占用费”和55.46元“服务费”。“‘占位费’比电费还高,真是太贵了!”周女士表示费解。
周女士的消费截图。
周女士告诉记者,在车辆即将充满电时充电运营商会以短信的形式告知超时将收取“占位费”。收取规则如下:当车辆在特斯拉超充站充电完成后5分钟内未挪车,且所在超充站内的空闲车位小于或等于50%时,将开始收取占位费。收费标准为非高峰时段3.2元/分钟,高峰时段6.4元/分钟,且无封顶限制。
所谓“超时占位费”,是指新能源汽车在充满电量后,未及时挪车继续占据充电桩车位而产生的费用。
同样为新能源车主的陈女士告诉记者,为了不被收取这笔费用,她有时无奈之下会选择守在车里等待充电完成。
媒体连续报道,充电桩问题待优化
检索互联网公开消息后,我们发现关于“新能源车充电收‘占位费’”相关情况,上海市属媒体多次参与报道。当然,这也是全国很多新能源车主关注的话题。
2024年10月22日,《看看新闻》刊发稿件,记者发现,众多充电场所收费标注不清晰、收费标准不统一的情况。但同时,也有场所对“占位费”的收取设置了一个“缓冲”时间。
报道显示,除了占位费,账单中的服务费也是不少车主觉得困惑的地方。这笔钱究竟有什么用途,收费标准更是一笔“糊涂账”。由此可见,无论是“占位费”的争议,还是“服务费”的困惑,绕不开的议题就是充电资源的利用和充电桩行业的发展,这些都是亟需完善的议题。
2024年11月24日,《新民晚报》报道:近期,多位市民向“新民帮侬忙”反映,在逛商场时将车停在车库充电,结果取车时发现除了充电费,还被收取了一笔“占位费”,并且按照1分钟1元的标准收取,甚至比充电费都贵。针对这一情况,不少市民对收费的合理性提出质疑。
该报道显示,“占位费”非个例,收费标准不一。针对商场停车充电是否应该收取超时“占位费”,不少网友也存在争议。
上海市交通部门回复:企业要提前公示、及时提醒
11月6日,上海市交通委回复上述市民建议。
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官方回复截图。
上海市交通委回复称,收到网友的留言后,该委经了解,本市对收取“充电占位费”的企业要求:一是提前公示。在充电桩现场和充电软件公示“充电占位费”的收费标准和收费规则;二是及时提醒。在充电完成后提醒车辆驶离,并给予一定的驶离时间。
上海市交通委回复称,在做到上述工作的前提下,企业为了更好开展经营,收取超时产生的“充电占位费”是合理的。并与该网友进行了电话沟通,网友表示理解。
(责编:董志雯、轩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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