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人大:以法治力量守护运河血脉

济宁人大:以法治力量守护运河血脉
2024年07月02日 14:54 人民网

京杭大运河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纵贯济宁全境。为保护好这条千年流淌的文化血脉,济宁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高点谋划,积极推动运河岸线保护的法治实践,制定了全国首部关于大运河岸线保护管理方面的专门法规——《济宁市大运河岸线保护管理条例》,并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市域内大运河岸线资源保护管理和港航物流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找准科学立法“切入点”:发展与保护并行

京杭大运河济宁段地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大运河文化带、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地理交汇点,是鲁苏豫皖南四湖流域唯一具备防洪灌溉、输水航运等多功能的综合性河流。它不仅是维护良好生态的天然屏障,更是济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京杭运河济宁段主航道210公里,占京杭运河通航里程的24%,在沿线通航的13个城市中居第1位;济宁市辖区运河水域规划航道47条,覆盖10个县市区,规划航道里程1100公里,约占全省的80%,居全省第1位。

为进一步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大运河这一流动的遗产,与国家层面重大战略相呼应,落实保护责任、强化保护措施,划定保护与利用的“红线”,亟需制定一部符合全市实际的地方法规,从立法源头解决问题。济宁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落实国家《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在充分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以发展与保护并行为切入点,突出地方特色,把《济宁市大运河岸线保护管理条例》列入2023年立法计划并推动实施,着力通过制定专门的地方法规,针对性破解济宁大运河岸线保护中存在的生态环境、岸线使用、港口岸线资源利用等问题,以强化大运河岸线资源保护,提高大运河岸线利用的综合效益,保障经济、社会、生态和文化的可持续发展。

把准民主立法的“着力点”:法理与民意并融

“我认为应将岸线保护、开发、利用与管理所涉及主体与法律关系均纳入立法调整范畴......”在梁山县小路口镇基层立法联系点,围着一张长长的桌子,大家面对面正积极建言献策,讨论如火如荼,这是在此次立法过程中推进基层民主立法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济宁市人大常委会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立法“全生命周期”,积极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代表联络站“点站”融合,建立“人大代表+立法信息员+N”工作网络,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点站”在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支撑作用,努力做到法理与民意并融。

《济宁市大运河岸线保护管理条例》立法过程中,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同样重视港航物流事业健康发展,深入运河沿线县区、梁山港、济宁港、以及铁水联运、路水联运有关企业走访座谈,倾听基层声音,全面掌握实情,进行综合研判和深入分析,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立法调研报告,推动“在港产城融合发展政府职责中,补充规定保障规模化公用港区岸线需求”等建议被《条例》采纳。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强化立法民主协商,广泛征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的意见,召开座谈会、征集意见会20余次,发放征求意见表1000余份,收集意见建议200余条,最大程度凝聚立法共识,切实回应各方的法治需求。

抓准依法立法“关键点”:质量与实效并重

《济宁市大运河岸线保护管理条例》涉及面广、关注度高、问题复杂,立法难度大。济宁市人大常委会把侧重点放在解决突出问题上,注重提高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条文都针对问题量身定制,切口小、挖掘深、措施实,短小明快、精准管用。

为推进《条例》的依法立法工作,济宁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发挥主导作用,在把好起草关方面,健全“立法工作专班”机制,有效整合立法资源和力量,将立法的重点、焦点、难点解决在前端,从源头上保障条款设计的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和科学性;在重大问题协调方面,定期召开立法项目推进会,对法规草案内容及时进行协调会商,指导督促各成员部门严格按照任务目标、时间节点推进工作,推动法规起草中的重要制度设计形成共识、重大争议问题及时解决;在把好审议关方面,建立审查把关机制,拓展统一审议的广度和深度,既坚持从严标准,又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切实协调好各方面关系,确保法规的高质量。

为让《条例》真正务实管用,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协调处理好保护与发展、保护与民生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就有关问题反复进行调研和论证,相关条款设计紧紧围绕破解辖区岸线保护治理瓶颈、推动可持续发展这一目标展开。《条例》明确了分区保护,根据河道自然条件、岸线资源现状及岸线资源保护和利用等要求,将大运河岸线资源划分为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进行集约利用,对用作生产用途的大运河岸线资源,科学、高效地开发利用,使“黄金水道”发挥“黄金效益”。对大运河沿河企业绿色发展、岸线资源优化配置、港口资源整合、港产城融合发展、港口岸线使用原则等作出引导性规范;完善大运河岸线资源监督管理机制,明确由市人民政府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大运河岸线资源议事协调机制,多方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对大运河岸线资源全方位、无死角的现代化管理体制。这些条款,真正做到具体实在、有效管用,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发挥了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来源:河北网络广播电视台 赵昕 张伟 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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