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钺锋决定逮捕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钺锋决定逮捕
2024年12月04日 15:01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2月4日电 (记者李楠楠、薄晨棣)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十四届全国人大原常委、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台盟中央原常务副主席李钺锋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钺锋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