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有媒体报道,贾乃亮合伙公司因偷税漏税被罚17万元。据显示,贾乃亮的合伙公司被杭州市税务局合计罚款17.26万元,该公司通过法定代表人的个人支付软件和银行卡分别取得多笔收入没有入账,未按规定申报纳税,部分收入未足额申报增值税,账外发放的工资,也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据了解,这家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贾乃亮是这家公司的股东之一,贾乃亮全资持股的南京亮闪天下影视文化工作室持有这家公司4%的股份。此前,贾乃亮被曝出隐匿2.6亿元的带货佣金,“签署阴阳合同”“偷税漏税”等传闻。
贾乃亮工作室则在第一时间发声明辟谣,声明中否认网传的爆料内容,称本不想公开澄清占用社会资源,所以通过私信劝网友删除,但谣言愈传愈烈,已严重损害贾乃亮声誉,并强调相关言论严重背离事实,要求立即停止传播并删除。如今贾乃亮偷漏税被罚17万元。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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