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方正被申请司法重整,旗下6家上市公司,业内人士:长远利好

北大方正被申请司法重整,旗下6家上市公司,业内人士:长远利好
2020年02月19日 18:56 市界

作者 I 市界 沈淼

编辑 I朗明

2月18日晚间,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北大方正)旗下方正证券、方正科技、北大医药、中国高科4家A股公司以及方正控股 、北大资源2家港股上市公司集体发布公告称,北大方正近日收到北京一中院通知,债权人北京银行申请对北大方正进行重整。公告中同时表示,重整申请是否会被法院受理尚不确定,如被受理进入重整程序将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北大方正成立于1992年,总部位于北京市,第一大股东为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18年营收1332.74亿元,总资产规模3606.14亿元。北大方正旗下有上述6家上市公司,且自2005年开始发行各类债券,累计债券融资规模为1086.37亿元。

2019年12月2日,北大方正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19方正SCP002”违约,未能按时兑付本息,为北大方正首次债务违约,随后,联合资信将北大方正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AA下调至A,评级展望为负面。12月23日,上清所发布公告称,在支付了债券利息后,北大方正23家债券持有人同意延期支付该债券本金,将兑付日变更为2020年2月21日,期间利息按照原利率4.94%计息,规模达20亿。

市界就此事件咨询了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南野,对方表示:司法重整不同于破产清算。司法重整的目的是挽救出现问题的企业,通过对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协调,进行债务清偿与股权结构的调整,以避免企业破产,使企业脱困并重获新生。而破产清算则是企业经营难以为继,宣告破产,并通过资产变卖偿还全体债权人,清算之后,公司将不复存在。因此,北大方正由于体系庞大,且涉及到国有资产,直接破产肯定是不适宜的,因此通过司法重整,并引入新的强有力的股东,解决债务问题,并实现股权结构的调整,是解决北大方正问题更为合适的应对举措。

关于对旗下六家上市公司的影响,何南野表示:北大方正如本次真的司法重整,势必要引进新的控股股东,因此,最为重要的影响是北大方正系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进而导致6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发生变更,股权结构实现大的调整。除此之外,北大方正旗下的6家上市公司,是北大方正最为核心的资产,也是质地最优的资产。新股东进来之后,一方面会继续全力支持公司的发展,另一方面会对目前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架构和制度进行大调整,总体来说,对6家上市公司的发展是长远利好的。

第三方研究机构透镜公司研究创始人况玉清则对市界表示,司法重整可能是资产重组,也可能是股权+债权结构的深度重组,具体对旗下控制公司的影响需要看最终的重整方案。“目前来看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债转股,但这种情况银行未必愿意看到,更有可能的是引入第三方资金参与接受股权和债务,变相的完成债转股;还有一种就是直接司法强制拍卖北大方正所持有的旗下公司股权。这两种可能性都很大。”

股价表现上,截至2月19日收盘,方正科技报3.37元/股,涨1.2%;方正证券报7.97元/股,跌0.25%;北大医药报7.08元/股,跌3.67%;中国高科报4.78元/股,跌2.65%;方正控股报0.435港元/股,跌3.3%;北大资源自2020年1月21日起停牌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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