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潘小闲
图片来源:互联网
一、刘靖康“怒斥”ZJH,还是另有所图?
就在不久前,科创板排队企业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影石创新”)的实际控制人刘靖康发文,主要原因是公司有证监会离职人员入股而提交证监会注册3年没有结果,如今在七位数利息的压力下,“不得已”怒斥ZJH不给明确结果。
刘靖康认为当时证监会离职人员入股的明确规定是在IPO申报后半年才出来的,而在相关规定出来后的一两个月内已经给监管提交专项核查报告,并且该敏感股东在一年半前已经清理完毕,现在刘靖康作为公司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每个月工资基本上全部拿去还利息,按照最后的注册稿显示,刘靖康2020年的薪酬是112.58万元,他自称一年的利息高达七位数,而IPO期间分红在近几年被广泛关注,甚至爆发出各种IPO企业的舆情,后来还出了分红标准和比例,而影石创新方面因为注册提交已经是在2022年1月28日那会了,此后影石创新是否分红据刘靖康表示公司自IPO以来从未进行分红,只是除了在年终奖外额外奖励300万美金给核心人才,那么问题来了,关于证监会离职人员的入股金额到底多大,除了陈斌以外到底有多少还未完整披露的,要不然退出后为啥需要付一年高达七位数的利息?
据了解,陈斌是影石创新的间接股东,他曾在深交所任职多年,还曾被借调到证监会发行部工作,属于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而除陈斌以外,影石创新IPO过程中还可能存在其他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形,只是公司从未按要求在申报材料中披露。
2022年1月28日公布的公司招股书(注册稿)显示,厦门富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影石创新3.7003%的股份。深圳麦高汇智成长五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影石创新1.3001%的股份。这两家公司均存在姓名为“陈斌”的间接、自然人股东。
天眼查显示:久谦益(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厦门富凯30%的份额,深圳市麦高富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久谦益76%的份额,深圳汇智同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麦高富达24.6863%的份额,而陈斌持有汇智同创3.22581%的份额。
全国股转系统网站显示:新三板挂牌公司深圳麦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834759)持有深圳麦高58.8235%的份额,而陈斌持有深圳麦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8.04%的股份,并任董事长、总经理。
关于陈斌的公开资料显示,他于1970年10月出生,1999年8月至2012年3月,就职于深交所历任高级经理、综合研究所所长助理、副主任研究员等职。此外,在2015年10月公布的麦高控股《公开转让说明书》(第110页)在描述公司竞争优势时介绍“2007年至2009年期间,陈斌亦曾先后借调到中国证监会发行部、上市公司部工作。”2012年11月至今担任深圳麦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而一位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在职的时候收入才多少,然而在离职后就可以迅速搞出各种资本,对A股各个板块的拟上市公司进行投资,而拟上市公司在融资的时候就已经不缺钱了,这些企业缺的就是资源,客户资源、上下游资源以及上市的审核资源,这些对于曾在证监会工作过的离职人员来说,也就是唯一的优势了。
二、关于影石创新
资料显示,影石科技自2015年7月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全景相机、运动相机等智能影像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以全景技术为基点的全球知名智能影像设备提供商,发展形成了由全景技术、防抖技术、AI影像处理技术、计算摄影技术等为核心的技术体系。公司品牌“Insta360影石”产品通过线上、线下渠道相结合的方式销往全球各地。作为全景运动影像的开创者,公司产品已连续五年稳居全球全景相机市场第一,市场占有率超过50%。
此次科创板IPO,影石创新拟公开发行不超过4100万股,募集资金4.6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向智能影像设备生产基地建设、影石创新深圳研发中心建设两个项目,投入募资分别为1.95亿元、2.68亿元,两个项目主要意在构建核心产品组装生产线、提高生产运营效率;提高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
关于影石创新的股权架构相对分散,公司实际控制人可支配公司34.0043%的表决权,间接持有公司27.5653%的股份,第二大股东EARNACE持股13.32%,第三大股东QM101持股9.40%,香港迅雷持股8.73%,岚沣管理、岚烽管理、澜烽管理、澜烽一号为影石创新员工持股平台。目前来看,随着陈斌及证监会离职人员的影子退出后有所调整。
三、我们对于第一的执着,规定真是被喊出来的吗?
八月随着刘靖康的朋友圈一顿“发牢骚”,讲述自己和企业的不容易没多久,9月6日证监会就在《2号指引》基础上,制定《离职人员监管规定》对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提出了进一步的监管要求,新规将于10月8日正式实施。这真是喊出来的吗?或者能不能被认为这是沟通后的结果,通过舆情影响减少监管压力的情况下发的这条朋友圈呢?为什么都准备破罐子破摔的情况下,第二天官媒会发影石创新的宣传文章进行引导?
据了解,过去几年里,一些涉离职人员入股的拟上市企业,在清理相关持股,并出具不存在离职人员不当入股情形的相关承诺。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相关问题充分核查并发表意见后,出具并提交专项说明。在此基础上,IPO企业在通过审核注册后,也都陆续发行上市。
目前影石创新的产品已连续五年稳居全球全景相机市场第一,市场占有率超过50%,我们对于第一的执着是显而易见的,不排斥未来影石创新不能上市,虽然影石科技科创板IPO申报在2020年10月28日获得受理,距陈斌2012年3月从深交所离职不到9年,但我们已经见证过太多的“奇迹”。
《离职人员监管规定》吸纳了《2号指引》的主要内容,并新增三方面规定:
一是拉长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将发行监管岗位或会管干部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延长至10年;发行监管岗位或会管干部以外的离职人员,处级及以上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从3年延长至5年,处级以下离职人员从2年延长至4年。
二是扩大对离职人员从严监管的范围。将从严审核的范围从离职人员本人扩大至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三是提出更高核查要求。中介机构要对离职人员投资背景、资金来源、价格公平性、清理真实性等做充分核查,证监会对有关工作核查复核。制度执行中,证券交易所向拟上市企业、中介机构等各方做好政策解读和引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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