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德州, 武城县郝王庄中心卫生院使用假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应予以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对其进行没收违法所得。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