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某大V通过建立直播间进行股票相关知识的讲授和指导,人气较高后开始介绍新三板股票转板后的好处,并分别推荐多只新三板股票,称相关新三板股票半年后就可以转板上市,届时会获取几倍的收益,而且已经去实地调研过,可以通过“内部关系”以较低的价格拿到股票,其中,一只股票购买价格为11.50元,3万股起购,另一只股票购买价格为15元,1万股起购。
大V通过微信等方式诱导投资者买入前述股票,包括告知买入的具体时间点、具体价格以及数量。数月之后,前述两只股票的股价不断下跌,客户亏损严重,而大V从股票卖出方获得大额分成。
风险提示
在开展金融投资或使用金融服务前,应当认真识别对方金融资质,选择正规金融服务,谨慎、理性投资。
为保护广大消费者财产安全,北京人寿温馨提示:
一、在开展金融业务过程中,遇到以下情形要重点防范,避免遭遇非法金融诈骗:
1、对方无金融业务资质;
2、未提示金融产品的风险;
3、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甚至高收益;
4、对过往业绩作虚假或夸大,误导消费者。
二、要增强防范非法金融诈骗的意识:
1对带有“业绩优良”、“名列前茅”、“位居前列”、“最有价值”、“唯一”等关键词宣传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2增强理性投资意识,掌握基本金融知识,自觉抵制非法金融广告,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3认真识别非法金融宣传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其他项目,谨慎投资,增强风险自担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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