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版权的崛起之路因版权问题6000多首歌将从KTV下架

国内版权的崛起之路因版权问题6000多首歌将从KTV下架
2018年11月06日 16:04 1居士杂谈1

近年来,涉及KTV侵犯音乐电视著作权案件增多,如今,诸暨进入KTV消费的人群渐多,一般消费者通常认为,向KTV经营场所支付了费用就等于向音乐人缴纳了版权费。但实际上,这部分利润可能并没有返回到音乐创作者和演唱者那里。

近年来,因部分娱乐场所业主著作权意识淡薄,诸暨市娱乐行业著作权纠纷案件频发。今年以来,我市人民法院已受理此类案件400多件,甚至有业主因在判决停止侵权后继续使用侵权作品,而被再次起诉。

,因版权问题6000多首歌将从KTV下架,喜欢去KTV唱歌的你,有没有发现最近部分KTV的点歌系统中,一些以往耳熟能详经常唱的歌不见了?近日,号称“我国唯一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中国音集协发出公告,要求KTV终端生产管理商和卡拉OK经营者在今年10月31日前,删除或者不向消费者提供6000多部音乐电视作品。

南楚雄10家KTV因侵权被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诸法庭,KTV认为要求的著作权费过高无法接受。

自2014年12月28日成立以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KTV著作权侵权案件92件,其中2015年全年60件,2016年上半年共有32件,已经审结71件。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通过审理发现,被诉KTV场所大多对作品是否受著作权所保护了解不深。由原唱歌手或演员演绎的具有一定故事情节,以特定的音乐作品为题材,通过摄影、录音、剪辑、合成等创作活动,在一定介质上制成一系列有伴音的相关画面,并能够借助适当装置连续播放,包含了制片者多方面的具有一定独创性的智力劳动,属于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音乐电视作品,俗称MV的音乐作品,一般KTV场所也都认可这是属于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

,此类案件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方面是KTV企业经营者法律意识的淡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KTV经营者应当自2007年1月1日起主动交纳著作权使用费,但现实中主动缴费的少之又少。“一部分KTV经营者对于侵权诉讼报有侥幸心理,片面追求短期经济效益,对规定熟视无睹。”胡宓说,另一方面,现在不少音乐出版企业都委托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进行诉讼代理,发现侵权、主动维权愈加积极、规范,导致案件的大量上升,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音乐是生活的必需品,是社会共同的财富,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保护。面对KTV著作权侵权纠纷仍然频发的态势,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建议,政府、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要履行各自的责任。政府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形成合力,继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与监管,建立起稳定的渠道,使著作权付费使用成为稳定常态,让企业有一个稳定成熟的市场环境。KTV经营者也应提高权利保护意识,采取措施合理预防知识产权侵权的风险。法院将加大保护力度,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提高侵权成本。从而形成全社会保护音乐著作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

将行业协会打造成企业与政府、权利人之间的沟通平台。行业协会或将以集体团购的形式向权利人争取合理的版权使用费,协会的成立,可以有效解决行业自律能力低、市场竞争无序等方面的问题,使我市文化娱乐行业管理走上科学化、规范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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