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铁路沿线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今年4月15日起实施,为加强北京市铁路沿线安全管理、保障铁路安全和畅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规定》全文共计二十九条,面对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复杂的现状,主要针对完善铁路沿线安全管理机制、明晰铁路沿线各方管理职责、严格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加强铁路安全应急管理、推进京津冀区域协同管理等多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第二十条规定: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五百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孔明灯等低空飘浮物体。禁止在高速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一百米范围内和普通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五十米的范围内违法开展飞行活动。因安全保卫、应急救援、现场勘查、施工作业、气象探测等确需开展上述飞行活动的,应当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提前通知铁路运输企业。
如有违反《规定》者,将依法依规受到处罚,相关信息也将依法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通过“信用+执法”机制遏制违规违法及不文明行为,保障铁路沿线安全。
本文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AOPA ;鸢飞科技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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