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红心党建联建聚合力,警企联动查获首例假冒行驶证偷逃通行费事件
11月17日-18日,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代表分别向温岭滨海派出所、高速交警六大队赠送锦旗,对在10.28事件处置中的警力协助表达感谢。沿海高速一路红心党建联建成立以来,红色朋友圈不断壮大,在工作中发挥出一路多方联动机制的巨大作用,为维护高速公路运输秩序提供保障。
10.28事件回顾:
10月28日,沿海高速联合高速交警六大队,协同当地派出所,查获一起利用假冒行驶证(行驶证造假,更改核定总质量)达到绿色通道免收车辆通行费优惠的案件,涉及金额2.2万余元。这是沿海高速开通以来查获的首例利用假证偷逃通行费事件。
经核实,该车辆在2021年8月至2022年10月期间,利用假行驶证偷逃通行费高达2.2万余元,在证据面前,该车辆对自己利用“套牌”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行为供认不讳,并补缴了偷逃的全部通行费。
根据交公路发〔2017〕173号文件,《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二轴货车车货总重不得超过行驶证的总质量;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通行收费公路时,该次不得享受免收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涉案车辆为达到车辆通行费减免的目的,使用篡改核定总质量的假行驶证。
锁定目标,启动联动机制
今年8月,该涉案车辆在沿海高速温岭北收费站下高速,利用假行驶证享受当次运输鲜活农产品通行费减免。事后,当班班长核实照片发现其行驶证系假证,立即上报管理处进行核实。
工作人员查询其往年通行记录后,确定该车辆从2021年8月开始,利用假冒行驶证偷逃通行费。稽核人员通过省部级平台查询到该车辆的行驶轨迹、门架通行记录及缴费信息,锁定车辆后,不间断对逃费车辆进行数据和行程追踪。经过数据对比,发现该车于8月至10月频繁往返于舟山至台州装卸海鲜,一般从舟山驶入高速公路后,会途经沿江、涌泉、温岭北等地分散卸货。
蹲守近2个月,截获违法车辆
沿海高速温岭收费管理处立即对接高速交警六大队,确定该车辆犯罪事实后,高速交警六大队立即增派警力,连续多日在温岭北、温岭东高速出口设立卡点,不分昼夜蹲守该车辆。
10月28日,稽核人员发现该车从舟山上高速,并在沿江卸货后重新上高速,依照过往行程,稽核人员立即告知各收费站密切关注。最终,该车辆于当日驶入温岭北收费站时被抓获。
延伸阅读 绿色通道减免标准
Part.1享受“绿色通道”政策要求车辆必须运载鲜活农产品(鲜活农产品指的是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且货物为国家《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范围内(附后)。
Part.2“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即车货总重和外轮廓尺寸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大限制,且所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者车厢容积的80%以上、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方可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Part.3二轴货车“合法装载运输”的认定标准是指车货总质量不超过18吨,且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蓝牌轻卡4.495吨)。核定总质量小于4.5吨的4.2米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时,还可能收到相应的处罚。
Part.4假冒、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拒绝通过指定车道或拒不接受查验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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