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中国银保监官网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岗中心支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鹤岗银保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对其警告,并处罚款20万元。
其中,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岗中心支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晶磊对财务数据不真实行为负有责任,鹤岗银保监分局对其个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岗中心支公司员工张莹同样负有责任,鹤岗银保监分局对其个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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