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检院发布“青少年模式”违规公告 是否正式提起公益起诉成疑

海淀检院发布“青少年模式”违规公告 是否正式提起公益起诉成疑
2021年08月07日 10:55 经理人大智库

8月6日晚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发布公告称,腾讯公司的微信产品“青少年模式”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涉及公共利益。

违规原因不明,微信第一时间回应

从公告内容来看,媒体和公众关注的,微信“青少年模式”到底不符合“未保法”的哪些规定,缘何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公告并没有明确给出解释。

对此,微信官方在第一时间做出了回应,将认真自检自查,虚心接受建议。微信称将认真自检自查微信青少年模式的功能,并且虚心接受用户建议以及诚恳应对民事公益诉讼。并且强调,微信很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将积极承担起保护和引导青少年的社会责任。

微信青少年模式到底是什么?

众所周知,为响应国家主管部门的倡议和要求,微信是国内较早一批上线“青少年模式”的软件,并且有过多次的完善和更新。今年6月1日,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的当天,微信对其“青少年模式”进行了重大升级。

目前,在开启青少年模式保护后,摇一摇、看一看、游戏、直播和附近、购物、微信豆等功能则全部“不可访问”,且不可通过设置更改。微信支付服务页的Q币充值、微粒贷、理财通、信用卡等功能也都不可使用。

与此同时,微信青少年模式开启后,家长可以依据需求设置视频号、公众号、小程序等产品的开放范围,且支持展示视频号青少年专属内容池,限制青少年用户发起直播以及使用直播打赏等功能。

可以看出,微信的“青少年模式”,主要是提供给家长使用的工具,目的在于保护未成年人用户健康使用微信。从功能上看,几乎涉及微信所有基础和延展性功能,对于未成年人使用期间可能越界的功能,几乎全部做了限制,同时将开放性内容的自主选择权交给了家长控制。

青少年模式违规,具体原因成谜

众所周知,“青少年模式”并非微信独有,移动应用目前几乎都有青少年模式。而追溯该模式的兴起,主要源自2019年,当时国家网信办指导组织“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试点上线青少年防沉迷系统。

之后,在网信办联合工信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广电总局等多部委共同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了网络直播平台应当向未成年人用户提供“青少年模式”。随后,青少年模式被普及应用到各大网络平台和网络应用中,成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上网的重要举措。

因此可以推断的是,微信“青少年模式”本身并不是违规的焦点,重点还是在青少年模式具体的功能上。

只是让公众费解的是,公益诉讼需要同时存在以下情况才会最终立案:(1)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2)可能存在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最高法和最高检的解释将民诉法中具有广泛含义的“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规定内容,限缩到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而微信青少年模式显然并不包括在该领域内。重点还是在社会公共利益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两个方面。不过,作为非调查人员,我们暂时还不清楚微信“青少年模式”的功能中,是否有符合条件的对象。

按照公益诉讼的一般流程,由于还处于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阶段,公告之后还需检察院制作《立案决定书》才会开始走诉讼流程。因此,目前来看公告并未披露或明确是否会对微信提起公益诉讼,也没有公布相应的《立案审批表》和《初步调查报告》,因此后续进展还不明确。

至于事态如何发展,还需进一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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