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检联合体 | 刘汉元提出推动光伏全面平价上网 加快绿色能源转型

中检联合体 | 刘汉元提出推动光伏全面平价上网 加快绿色能源转型
2020年05月25日 14:37 中检联合体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针对制定更具前瞻性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减轻光伏发电企业税费负担、解决光伏发电补贴拖欠、理清并优化光伏发电行业管理方式等方面问题,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刘汉元表示,全球气候变暖导致的自然灾害频发、雾霾问题及资源的不可持续问题,已成为当前全人类共同面临的巨大挑战。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加速推进新一轮能源革命已迫在眉睫。

当前,以光伏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已经具备了快速发展、实现能源根本转型的总体条件。随着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技术不断迭代升级,近十年来光伏发电成本已下降了90%以上,已成为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最经济的发电方式,并连续三年占到全球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的一半以上,这其中绝大部分光伏设备都是中国制造。

刘汉元谈到,目前,我国新增光伏装机项目约有2/3已实现平价上网,预计到2021年将全部实现平价上网。作为全球光伏制造和应用第一大国,我国本应具备绝对的成本优势,但由于国外的税费、财务费用、土地租金和其他相关费用较国内更低,光伏发电较国内更具成本优势。其中,税费负担成为制约我国光伏发电全面实现平价上网的最主要因素。

刘汉元介绍,长期以来,我国光伏产业链上、中、下游各环节都被全额征收各项税费,主要包括25%的企业所得税、13%的增值税及其附加,还有海域使用费、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等多种税费,如再考虑社保因素,税费将更加惊人。仅从光伏发电端来看,每度电负担的税费8分到1角,高达上网电价的19%到22%,超过发电成本的40%。对比来看,许多欧美国家对光伏产业的税收扶持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也更具有延续性,比如德国对太阳能发电直接免征增值税,并允许设备投资额的12.5%~27.5%进行税额抵免;美国对于使用光伏发电系统的法人和居民,允许设备投资额的30%进行税额抵免。

刘汉元表示,2018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减税降费的总体部署下,一系列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相继出台并有效实施,切实减轻了企业税费负担,对中国经济长期保持活力和全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光伏产业作为国家应予鼓励和重点扶持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在享受普惠性政策的同时,亟待有产业倾斜导向的减税降费政策出台。以我国目前财力来看,完全有条件支撑对光伏发电的税费减免。

针对以上问题,刘汉元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参照小型水力发电项目的增值税缴纳政策,将光伏发电项目纳入按照3%征收率简易征收范围;对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尽快予以延续,并参照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规定,暂不设定政策终止期。

二是实现利息成本进项税额可计算抵扣。建议持续深化增值税改革,解决抵扣难点问题,参考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计算抵扣的方式,允许企业依据实际支出的利息费用,按贷款服务6%的税率比例,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三是对光伏发电企业实行存量期末留抵税额退还。建议在实行增量留抵退税的同时,对未享受存量留抵退税的光伏发电企业实行一次性退税,进一步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四是对光伏发电无补贴项目实行所得税免税政策。建议在对有补贴光伏发电项目执行三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所得税政策的同时,对无补贴项目免征所得税。

《中国质量报》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