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茗股份转战科创板:商号共用存风险,同业竞争未消除

品茗股份转战科创板:商号共用存风险,同业竞争未消除
2020年09月22日 16:47 壹财信

来源:壹财信

作者:唐悠

2020年5月,创业板IPO失利的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品茗股份)递交了科创板招股书,并获得上交所受理。最新消息显示,品茗股份拟于9月28日上会。

即将上会的品茗股份,其成色几何?《壹财信》梳理其招股书发现,品茗股份与其大客户、控股股东控制的多家公司共用同一商号,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品茗股份还与实控人、股东持股的关联企业涉嫌同业竞争。

与大客户、关联公司共用商号

据招股书,品茗股份作为聚焦于施工阶段的“数字建造”应用化技术及产品提供商,2017年至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4,479.35万元、22,152.27万元、28,286.84万元、14,707.77万元,2018年、2019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分别为52.99%、27.69%。同期,实现净利润分别为3,310.37万元、5,577.02万元、7,429.41万元、3,641.87万元,2018年、2019年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68.47%、33.21%。

报告期内,品茗股份业绩保持稳定增长态势,这与其大客户的贡献密不可分。但值得注意的是,一家名为南通品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南通品茗)引起我们的关注,其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位居品茗股份前五大客户之列。

虽然南通品茗与品茗股份两家公司都是共用了“品茗”商号,但是两公司除了供销关系外,并没有任何交叉持股关系。

据公开信息,潘晓萍持有南通品茗51%的股份。此外,潘晓萍持股并担任重要职位的其他公司中,还有另外三家公司商号都使用了“品茗”这一商号,分别为南通品茗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常州品茗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常州品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常州品茗),潘晓萍持有上述企业的股份分别为51%、90%、90%。

(截图来自天眼查)

而除了南通品茗以外,潘晓萍控股的常州品茗在2019年也挤入了品茗股份前五大客户行列。

上述四家企业不仅与品茗股份共用“品茗”商号,同时两公司还是品茗股份的大客户,个中有何缘由不得而知。

需要指出的是,商号是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区别他人、彰显自己身份而设立的一种标志。商号不仅是识别企业的重要标志,也是企业一项重要的无形资产。商号作为企业正常开展业务重要的资源,一旦出现管理混乱或者被他人不当使用的情形,将导致拟上市公司的品牌受到负面影响,甚至因面临产品质量等问题涉诉的风险,从而影响持续盈利能力。

另外,品茗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股人莫绪军名下的杭州品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品茗信息)也在使用“品茗”商号的情况。

品茗不但是品茗股份的商号,同时还是其申请注册的重要商标之一。

(截图来自招股书)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2019年4月26日,品茗股份还曾在官方微信和改版前的官网上发布了《关于公司商号、分子公司、信息发布媒体的声明》,声明中表示:公司商号为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何假冒品茗股份商号、网站标识,发布虚假及侵权信息,损害品茗股份名誉,欺骗用户之违法行为,品茗股份保留对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显然,品茗股份意识到了品茗商号被其他公司使用存在风险和隐患,但作为大客户和实控人的公司都在使用“品茗”商号这一情况,不知品茗股份该如何应对和解决?这一风险和隐患也应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

与关联公司疑同业竞争

相较于商号共用问题,品茗股份或存在与实控人名下的品茗信息涉嫌同业竞争应该更值得关注。

据招股书披露,作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提供商品,品茗信息于2010年2月在杭州市成立。莫绪军持有该公司44.69%的股份,为第一大股东并担任执行董事。

据品茗股份2019年6月递交的创业板招股书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品茗信息总资产为697.73万元,净资产为-675.35万元,2018年实现净利润80.70万元。

在品茗信息公司中不仅存在实控人莫绪军的身影,品茗股份的其他股东也持有该企业股份。

(截图信息来自于招股书)

品茗股份共有7名股东在品茗信息持股,其中2名股东还担任重要职位,不知道品茗股份的独立性如何保证?

招股书指出,品茗信息主要从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业务,属电子政务领域。企业主要面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及类似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的客户,如银行系统客户;产品系面向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国有土地出让等类型的交易系统的定制化开发。

同时,招股书表示,品茗信息与品茗股份所从事的建筑行业信息化产品及解决方案业务,属于不同类型的产品业务,面向不同领域的下游客户。因此,品茗信息不存在从事与品茗股份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

但是,品茗股份官网介绍称,公司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工程建设行业监管机构、业主、设计、咨询、施工、监理、审计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财政审计、高等院校、水利、交通、石化、邮电、电力、银行等特定行业相关单位。

品茗信息和品茗股份都同时将银行纳入了自己的客户范围,不知品茗股份对这一问题该如何解释?

此外据天眼查,品茗信息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网络信息技术、信息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系统。

品茗股份官网显示,品茗股份希望基于BIM,通过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技术、物联网、VR/AR、AI等信息技术,结合品茗在施工领域的专业积淀,开发专业的BIM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努力成为推动实现智慧建造、智慧建筑和智慧建设的不可或缺的力量。

两家同为计算机软件开发和系统公司,其中业务都存在建筑智能化的范围,这是否存在同业竞争的问题,不知品茗股份会做出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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