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电股份合作伙伴多处信披矛盾,一独董兼职或信披遗漏

矽电股份合作伙伴多处信披矛盾,一独董兼职或信披遗漏
2024年03月29日 15:41 壹财信

来源:壹财信

作者:周文思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矽电股份”)成立于2003年12月,公司专注于半导体探针测试技术领域,主要从事半导体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已成为中国大陆规模最大的探针台设备制造企业。

2022年6月,矽电股份携手招商证券、天职国际闯关创业板,拟融资5.56亿元。但矽电股份的IPO进程却并不顺遂,公开信息显示,其先是因为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而中止,随后在2023年4月过会后但至今仍未提交注册申请。

客户关联方入股被问询、客户合作时间出现矛盾

据招股书,何沁修、王胜利、杨波、辜国文、胡泓五人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合计控制矽电股份67.99%的表决权实现对公司的控制,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020年至2022年(下称“报告期”),矽电股份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8,802.96万元、39,917.19万元和44,201.91万元,其中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61.79%、59.74%和77.00%。

而矽电股份报告期内的前五大客户中,有两家客户与公司的股东关系密切。

2020年9月,自然人林志强、顾乡以增资形式入股矽电股份。本次发行前,林志强、顾乡分别持有矽电股份75.00万股、54.55万股股份,前者任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三安光电”)董事长、其父林秀成为三安光电的实际控制人;后者的父亲顾伟为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下称“江西兆驰”)的母公司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兆驰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三安光电和兆驰股份均为国内LED芯片行业的主要企业,同时也是矽电股份的主要客户。报告期内,三安光电都位居矽电股份前五大客户之首,销售金额分别为5,702.34万元、9,979.62万元和22,918.75万元;2020年和2022年,江西兆驰也进入了矽电股份前五大客户之列,销售金额分别为2,675.80万元和3,716.66万元。

深交所针对客户关联方入股的情形也向矽电股份进行了多次问询。

据矽电股份对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半导体行业入股上下游以稳定合作关系的情形较普遍,三安光电和兆驰股份关联方的入股有利于稳定矽电股份与重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对公司业务具有积极影响。

另外一轮问询回复披露,矽电股份与三安光电、兆驰股份分别于2015年、2017年开展商务接触,并分别于2016年9月和2017年7月首次发送样机至上述客户处开展验证工作,矽电股份与二者已形成了多年的合作历史。

但关于同兆驰股份合作时间的披露,矽电股份的招股书和问询回复却存在出入。

一轮问询回复第266页披露的前五大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及合作年限表显示,矽电股份与兆驰股份开始合作时间与上文提到的时间一致,均为2017年;但第229页主要客户的合作时间表则披露,矽电股份与兆驰股份建立合作关系时间为2018年,招股书亦表示双方开始合作时间为2018年。

无独有偶,矽电股份的另一名大客户也出现了相同的情况。

2021年和2022年,厦门士兰集科微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士兰集科”)都是矽电股份的第四大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2,846.61万元、2,734.27万元,据招股书,矽电股份与士兰集科开始合作的时间为2018年。

据一轮问询回复,前五大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及合作年限表披露的矽电股份和士兰集科开始合作时间也是2018年;而主要客户的合作时间表却披露双方建立合作关系的时间是2019年。

(截图来自招股书)

(截图来自一轮问询回复第266页前五大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及合作年限表)

(截图来自一轮问询回复第229页主要客户的合作时间表)

供应商未成立便开始合作,独董兼职出现遗漏

据招股书,矽电股份采购的原材料包括电气类、机加类、机械类和其他,同时公司还将部分非核心生产工序或部分加工难度较低的机加类原材料委托供应商进行加工。

深圳市润科华精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下称“润科华”)和深圳市奥特斯模具机械有限公司(下称“奥特斯”)是矽电股份机加类原材料的主要供应商。

据招股书,报告期各期润科华为矽电股份第一大、第三大、第二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985.19万元、2,001.26万元、1,324.87万元。同期,润科华还是矽电股份主要的委托加工供应商之一,加工费金额分别为208.73万元、507.38万元、185.10万元。

2020年和2022年,奥特斯也进入了矽电股份前五大供应商名列,当期采购金额分别为604.52万元、734.70万元。

一轮问询回复披露,润科华注册资本200万元,自然人义勇军100%持股,主营业务为机械、铸件;奥特斯注册资本50万元,自然人尹飞100%持股,主营业务为机械、机身,矽电股份与两家公司开始合作时间依次分别为2014年、2007年。

(截图来自一轮问询回复)

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润科华的成立日期为2015年1月22日、奥特斯的成立日期为2011年7月20日。也就是说,矽电股份开始与润科华以及奥特斯合作时,两家公司都还尚未正式成立,其信披真实性令人怀疑。

(截图来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值得注意的是,矽电股份信息披露问题还不止于此,招股书披露的一独董兼职情况或也有遗漏。

据招股书,向旭家自2019年12月起任矽电股份独立董事,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3年3月30日)其还兼任北京市安理(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和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以及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而据同在创业板排队IPO的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宏工科技”)披露的招股书(上会稿,签署日期为2023年4月24日),向旭家担任其独立董事,任期自2022年12月28日起。宏工科技的招股书还披露,向旭家兼职矽电股份的独立董事。

(截图来自宏工科技招股书)

显而易见,矽电股份的独立董事向旭家与宏工科技独董向旭家系同一人。

据宏工科技2023年9月26日更新披露的问询回复文件,彼时向旭家仍是其独立董事,矽电股份招股书中并未提及向旭家此任职情况,或存在信披遗漏的情况。

在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中,深交所曾要求矽电股份就媒体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出的质疑进行核查。

矽电股份表示,其已针对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报道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相关媒体质疑不影响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条件的情形。

但就上述信息披露仍然存在的问题来看,矽电股份的回应或有待商榷,不知其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又该作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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