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了这么多购房者的“预售制”,早该废了

坑了这么多购房者的“预售制”,早该废了
2022年07月18日 12:30 正解局

为什么说中国房地产的“预售制”早就应该废除了?重发一遍2018年正解局的旧文,欢迎文末留言探讨。

不论是行走江湖,还是坐地小本买卖,我们都听说过一句话: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但是,在买房这个耗尽三代人“六个钱包”这么大笔买卖的重要事情上,开发商却竟然可以“空手套白狼”!

仅仅是因为当前新房交易中普遍存在着“预售制度”。

何为预售制度?

连续多年楼市火爆,很多人在买房时都没有考虑过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们交了钱,要2年之后才能拿到房子?甚至认为这是自然而然的事。

预售在国内几乎是主流交易方式,国外虽然也存在预售,但并不流行。 

而预售其中隐藏着极大的风险

最惨重的莫过于,楼盘“烂尾”。最常见的就是,因为债务、资金链断裂等问题,开发商无力继续进行开发,只能停工,留下一个半拉子工程。

下面是郑州当地一个房地产公号中的一段话:

其实,这类情况很常见,随手一搜,在全国各地都有出现。

还比如,夸大其词的宣传。

又比如,而这两年,“精装房”越来越多,即便三生有幸如期拿到房子,买房人也常常发现“精装”变“简装”,装修缩水也成为开发商利润的重要来源之一。

所以,每到交付季,也就到了“维权季”。

2018年夏天,成都50多个楼盘的买房人组成的千人维权大军顶着烈日,向有关部门投诉。

即便买房人遭遇最坏的情况,拿房遥遥无期,但是买房人房贷还得照常还。因为,房贷是借银行的钱,如果贸然断供,就会被列入征信“黑名单”,银行甚至可以把你送上法庭,要求继续还款。

很多人买根葱,都还价,在买房这件事上,为什么这么“敞快”?没看房子就付钱。

这么“坑人”的商品房预售制度,到底是谁想出来的?

我们的商品房制度,正式启动是在1998年,先前基本是各种福利分房。

这一制度是改革开放后的产物。而改革开放,很多政策不是借鉴香港,就是学习新加坡,毕竟大家都说汉语,交流起来也方便。

很不幸,房子这个问题上,我们学习的是香港。而香港目前房价,在全球名列前茅。

说句题外话,“公摊”这个极富特色、坑爹的制度,也是从香港学来的。

1950年代,大陆刚刚结束内战,大量人口陆陆续续进入香港,香港住房严重不足。

1953年时,30岁的霍英东成立立信置业有限公司,针对当时的现楼销售政策,提出“预售楼花”,并鼓励分期付款。

这就是这个办法的厉害的地方:做得越大,反而越轻松,买家定金越来越多,自己的资金投资并不见多。一年多时间里,霍英东建起100多栋、折合约50多万平方英尺的房子,净赚600多万。

首创“预售楼花”,成就地产神话的霍英东

炒楼花也被老外戏称为中国人“第五大发明”。

大陆学习这种预售制度看似十分合理。

1990年代,中国经济还很弱小,融资渠道也很少,对盖房子这样需要大量投入的事情来说,不要说普通公司,就是政府部门也没那么多钱进行投入。

所以,选择预售,买房人先把钱交给开发商,开发商再盖房,这样就解决了当时的资金短缺问题。

目前,开发商拍到地,快则半年,像碧桂园甚至5个月就可以开盘,开盘后,开发商先拿到了定金、首付款,贷款下来,开发商就能拿到几乎所有的房款(虽然有个“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但不少地方只是一个摆设,开发商总有办法把它掏空)。

拿到钱,开发商不仅能盖现有的房子,还能拿着这些钱继续去炒地、开盘......预售带来了巨大的杠杆效应,开发商以有限资本发挥出的乘数效应,疯狂拍地,买房人只能被裹挟到楼市泡沫之中。

1990年代,海南楼市大崩盘,很大程度上就拜“炒楼花”所赐。

另一边,买房人要在2年左右才能拿到房,此时,已经还贷款2年了。

其实,在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地也有商品房预售制度,但它们和我们一个区别是,按揭贷款是在交房时才办理。也就是说,开发商在交房前是拿不到房款的“大头”的。

比如,澳洲买房人先支付10%到信托账户订房,交房时再支付约20%,之后,办理按揭,交房时如果有问题还可以要求,钱直接从信托账号退还给买房人(还计息)。

稍微小结一下。如果说,推行商品房制度之初,预售能够把分散在居民身上的钱集中给开发商去盖房子,迅速推进房地产市场的话,那么,在今天这个方法就的确该再审视了。

首先,商品房预售双方地位不对等。

曾经王健林靠着房地产开发做到了“首富”,一个亿也只是小目标,而普通人还在为买套房倾尽“六个钱包”。

曾经,在2018年世界500强排行榜上,所有上榜房地产企业,都是中国企业(恒大、绿地、保利、万科和碧桂园),并且,它们的排名都大幅度上升。

谁弱谁强,一目了然。

其次,商品房双方信息极不对等。

盖房这个事儿,虽然说没多少技术含量,但是,涉及的门道很多,普通人根本就搞不懂,有些你也不可能搞懂。

像先前就曝光过的,钢筋拉长,竹签代替钢筋……这买房人你也根本看不到。

最后,结果就是风险承担极不对称。

开发商最大目的是什么?拿钱,在曾经火爆的环境下,开完盘人家的目的就达到了。

买房人呢?是保质保量拿到房子。可是要等2年,期间风云变幻,不确定性的后果最终承担者就是买房人。

所以,这么坑的制度,应该被废了啊?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商品房预售实质上是房屋的期货买卖,买房人买到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

看看下面,这是我们现行期货期权开户条件:

炒个豆粕、黄金,还有这么多规定?炒商品房期货,门槛反而那么低?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俊海曾说:商品房预售制度是万恶之源,是房地产市场中各种失信、违约、侵权乃至欺诈行为的根源之一。

其实,商品房预售的争议一直不断。早在2005年,央行发布的《2004年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就指出,可以考虑取消房屋预售制度。

2006年“两会”时,33名全国人大代表联署签名提案,要求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

2007年两会,又多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继续建议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

有网络调查调查显示,将近9成的受访者认为,应该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

10多年过去,这个制度为什么还存在?

那只能说明,有些人没动力,甚至不愿意丢了预售这个制度。

首先就是开发商,预售制度是它们融资的重要命根子。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5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12.5万亿元,其中39.3%来自购房者的预付资金。

也就是说,购房者预付资金早已成为房企开发资金的重要来源,而且这个比重还在增大。

2012年8月2日,曾传言“将取消预售房制度”,一天内房企股票市值蒸发500亿。

当时的房地产龙头企业“招保万金”平均跌幅超过8%。

可见,最怕取消预售的是开发商。

接下来,还有地方政府,在很大程度上,目前地方政府已经和房地产“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了。

2018年7月,南京推出12块地,此前要求竞价达最高限价90%时要现房销售,但这次对现房销售的规定全面取消,推行“竞自持”。

2018年以来,多个地方出现的普遍现象是,成交地价走低,甚至在上海、苏州等地已经出现优质地块流拍的情况。

当然,还有银行。

有了预售,银行在很大程度上将财务风险分散到了成千上万的买房人,要知道中国人房贷违约率是很低很低的,与动辄跑路的公司相比,安全太多了。

所以,买房子是件高风险的事,特别是在这风向变换不定的档口,大家最好擦亮眼睛,自求多福。

任何制度的存在必有原因,但并不一定合理,公平正义或许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只要有更多人呼吁,扭曲的做法定会得到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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