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富为信息中介无还款责任 借款人才是真正债务人

玖富为信息中介无还款责任 借款人才是真正债务人
2022年10月06日 11:02 今日时讯

近年来,各地法院多措并举严厉打击逃废债,对失信被执行人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然而,一些玖富集团出借人在法诉过程中,却搞混了起诉对象,误将网贷机构当成了被告。法院判这些平台为信息撮合中介,不担负兑付出借人亏损、赔偿出借人的法定义务,这些诉讼因而无法得到法院的判决支持。

事实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早有规定,P2P网贷平台是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对于玖富普惠的网贷业务,此前北京银监局的《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告知书》也做出过判断:未发现存在玖富平台充值资金未进入银行存管账户的情形。因此,针对中介平台主张债权、要求还款并不合理。

而且从另一个角度看,网贷平台的“信息中介”角色不仅决定了出借人起诉平台必然无果,也决定了平台直接起诉逾期借款人存在不被受理的风险。在司法实践中,为保障出借人利益,在需要对P2P平台的逾期借款人进行诉讼或仲裁的情况下,P2P平台以信息中介身份去法院或者仲裁委申请诉讼或仲裁,常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没有申请诉讼或者仲裁的主体资格。因此,针对网贷借款人逾期不还的民间借贷纠纷,只有出借人直接起诉借款人才是合理可行的。

因此,出借人在打官司前,要先学习相关法律知识,须明确只有起诉网贷老赖才能实现还款。另外,最高法最近再度发声要依法严厉打击高利转贷、恶意逃废债等损害金融秩序的行为,这对当下网贷出借人起诉逾期借款人、收回欠款也是非常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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