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精神病院遭强制注销 监管何以成拆迁手段

广州一精神病院遭强制注销 监管何以成拆迁手段
2020年11月24日 20:52 小小娱娱

广州关爱精神康复医院是一家经营了近三十年的民营医院,经历了28次年度校验审核,均为合格。然而,广州黄埔区卫健局却于去年注销了它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致使其关门停业。经营者认为黄埔区卫健局的“注销”行为于法无据,是基于利益驱动使用监管权力迫使医院加快拆迁,好为开发商腾地。为此,将黄埔区卫健局告上法庭。谁是谁非?最终还有待司法裁定。

文 郑岩

“政府要搞发展规划,开发商要拆迁征地搞开发,这我都支持。但你不能以莫须有的名义注销我们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而迫使我们医院拆迁。这还有讲理的地方吗?”柏新明说。柏新明是广州关爱精神康复医院(下称关爱医院)的负责人,他所说的医院就是民营性质的关爱精神康复医院,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道。2019年8月3日,广州市黄埔区卫健局下达《医疗机构注销决定书》,注销了该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柏新明回忆,从2019年3月份红山街道办下发拆迁通知开始,关爱医院就着手同红山街道拆迁办协商补偿方案和医院搬迁方案,由于搬迁地址因为一些主客观原因未能落实,补偿方案一时又难以达成一致,搬迁被迫延后。“这个时刻,黄埔区卫健局强势介入了,卫健局一位负责人甚至直接让我去到红山街道拆迁办,在那里公然训斥我们说,要注销我们医院的执业许可证,如果再不搬迁还要继续营业,那就是非法行医,是违法犯罪。他们不想想,把医院立马关停了,住在医院里的近百个精神病人怎么办啊?”柏新明说。

面对黄埔区卫健局注销执业许可证的处罚决定,欲哭无泪的柏新明别无选择,他精心经营了几十年的关爱精神康复医院不得不把广州市黄埔区卫健局告上法庭,以讨公道。

医院年度校验何以成强迫搬迁的工具

据了解,广州市黄埔区关爱精神康复医院自建院以来,经历了28次年度校验审核,均为合格。然而,在2020年的年度校验审核中,却未能通过,被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一纸《注销医疗机构决定书》注销执业许可证,一家经营多年的民营精神病专科医院也就此关门。

关爱精神康复医院负责人说,自从黄埔区红山街道准备拆迁开发以来,关爱精神康复医院历经了黄埔区卫健局组织的多次“彻查”,受到多次“整改通知”,罗列出许多"问题",或选择性责难,或未加详察,或捏造事实,直至强行注销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这一切发生在关爱医院和红山街道拆迁办没有谈好拆迁协议的情况下,发生在黄埔卫健局未能履行职责帮其找到医院新址的情况下,这是明显的行政不作为,是违法行政。

据介绍,2020年4月20日,关爱医院向黄埔区卫健局提出2020年医疗机构校验申请,经现场评审后,黄埔区卫健局决定暂缓年度校验并于2020年5月25日向原告下达《医疗机构暂缓校验决定书》,暂缓校验期间,要求医院严格遵循校验期内纪律和工作要求,对现场评审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2020年7月24日,黄埔区关爱精神康复医院再次申请校验,并将整改情况向黄埔区卫健局做了详细的报告,卫健局也于7月29日组织了专家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审核。不料在8月3日,黄埔区卫健局就作出《医疗机构注销决定书》(穗埔卫医注销[2020]02号),决定书以关爱精神康复医院未配备呼吸机、洗胃机、脑电图仪等基本设备,不符合一级精神病医院基本标准,因此注销了关爱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要求10个工作日内交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将已有病人进行转院、出院,停止执业活动。

关爱精神康复医院负责人柏新明认为,根据2020年7月29日黄埔卫健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查的《医疗机构校验现场评审专家意见表》及《现场笔录》来看,均不存在有关爱医院未配备呼吸机、洗胃机、脑电图仪等基本设备的记录和表述。黄埔区卫健局在《注销医疗机构决定书》中认定关爱医院未配备呼吸机、洗胃机、脑电图仪等基本设备,由此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没有任何依据。事实上,建设一级精神病医院所应配备的呼吸机、洗胃机、脑电图仪等设备,原告均已配备,且从科室设置、人员、房屋、设备及规章制度等方面,关爱医院建院以来均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建设,完全符合一级精神病医院的基本标准。

黄埔区卫健局作出的《注销医疗机构决定书》(穗埔卫医注销[2020]02号)显示,卫健局认为关爱医院4月20日向黄埔区卫健局提出2020年医疗机构校验申请,经现场评审不合格。要求关爱医院进行问题整改,决定暂缓年度校验。并于7月29日组织专家再次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评审后,发现关爱医院仍存在一些问题:以现有住院患者84人超出卫健局核定的69张床位;呼吸机、洗胃机、脑电图仪等基本设备未配备;消毒供应室空置,不符合一级精神病医院基本标准。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十九条规定,认定再次校验不合格,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规定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关爱精神康复医院负责人柏新明认为,在经历了28次年度校验审核均为合格的关爱医院,执业只能是越来越规范,医院设备只能是越来越多。在和拆迁办没有谈拢的情况下,黄埔区卫健局的主动介入拆迁和行政不作为,只能理解为受利益的驱使,帮助拆迁办完成拆迁任务,逼迫医院低头。

律师认为黄埔区卫健局或涉程序违法

黄埔区卫健局注销关爱医院的依据是《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是原卫生部2009年以卫医政发〔2009〕57号发布的通知,试行至今。

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程虎律师认为,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作出《医疗机构暂缓校验决定书》和《注销医疗机构决定书(穗埔卫医注销[2020]02号)》的行政行为的依据和程序均是违法的。

依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场审查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应依据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办法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审查。黄埔区卫生健康局作为区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其自行制定的方案也并非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办法,因此黄埔区卫生健康局对关爱精神康复医院进行现场审查的办法是违反国家规定的。

关于对医疗机构现场审查的规定,除在国家层面实施《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以外,2011年,广东省卫生行政部门又制定了《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对医疗机构进行规范。根据广东省的规定,只有当医疗机构校验期内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积超过24分时,卫生行政部门才能给予医疗机构1-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遵循了《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对医疗机构实施校验的核心精神: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日常监督管理记录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档案是登记机关实施校验的重要依据。

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规定,“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作出“暂缓校验”结论,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根据情况,给予1-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一)校验审查所涉及的有关文件、病案和材料存在隐瞒、弄虚作假情况;(二)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三)限期整改期间;(四)停业整顿期间;(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医疗机构在暂缓校验期内应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关爱医院被暂缓校验正是基于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而黄埔区卫健局认定其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唯一理由就是未配备基本设备。据关爱医院负责人介绍,作为经营多年的医院,关爱医院完全具备一级精神病医院应该设置的基本设备。在2020年4月30日黄埔区卫健局第一次检查作出的《现场笔录》中,检查人员于供氧装置、洗胃机、脑电图仪等基本设备处均标注对号或数字1的符号,并未提及关爱医院未配备基本设备需要整改,而专家的审查结论也未提及关爱医院不具有基本设备,这也恰恰证明黄埔区卫健局认定医院不具有上述基本设备。因此,黄埔区卫健局作出注销关爱医院医疗机构的行为是无事实依据的。

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程虎律师认为,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应依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对关爱医院进行现场审查并记分,且根据该《试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只有当校验期内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积超过24分时,卫生行政不管部门才能给予医疗机构1-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而非不符合自行制订的现场审查方案即需暂缓校验。在对关爱医院进行的两次现场检查的结论中,均没有任何专家作出该院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结论,也没有任何专家作出该院不符合一级精神病院基本标准的结论,因此,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作出《注销医疗机构决定书(穗埔卫医注销[2020]02号)》的行政行为,认定关爱精神康复医院不符合一级精神病院标准,这完全不符合实际情况,应该被撤销。

卫健局插手拆迁被指乱作为不作为

据关爱精神康复医院负责人柏新明介绍,位于黄埔东路1652号的关爱精神康复医院属于黄埔区拆迁范围。在接到黄埔区红山街道限期搬迁通知后,立即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关于远离居民区、商业区、学校和市场的要求物色新址。据其调查了解,全区共有三处符合要求的房源。然而,这三处均属工业用地性质,又不符合住建局的消防审批要求,搬迁选址处于两难困境。经查询,广东省公安厅2018年出台过《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备案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公规【2018】2号)文件,其中第四条"相关工作要求"中明确了一项政策:“属于教育、医疗、养老服务等类型的建设工程,可由行业主管部门向所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请召开会议……(所形成的会议纪要)作为公安部令第119号第十五条第二款所规定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请办理”。亦即按照这个规定程序,可以解决受到用地性质影响的建筑消防管理问题。

这样一来,关爱精神康复医院只需变更营业地址,不会太多的影响几十名精神病患者的诊疗工作。5月18日上午,柏新明与夏和生副院长到黄埔区卫健局递交相关申请材料,区卫健局一位副局长却当着局办公室邓主任、医政科蔡科长的面一口拒绝:“我不是你们医院的行业主管部门,只是你们的监管部门!”

柏新明至今都感到纳闷:关爱精神康复医院并不是依照法律法规必须被注销的医疗机构,在拆迁协商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卫健局的某些领导不是积极协助民营医院变更营业地址并为其提供方便,而是滥用手中权力为拆迁上下其手,那么卫健部门的监管责任在哪里?主管部门的担当又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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