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分类处置方案全文流出,金额逾期率超10%列入高风险(名单)

P2P分类处置方案全文流出,金额逾期率超10%列入高风险(名单)
2019年01月24日 10:31 众投网

日前,坊间流出一份来自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下简称“175号文”)。该文件签发日期显示为2018年12月19日。

“175号文”提出,针对P2P网贷机构的风险状况需进行有效分类,并明确了一一对应的分类处置方案。

(一)已出险机构

已出险机构主要分为已立案机构和未立案机构,其中未立案机构分为恶意退出类机构、主动清退类机构。

(一)未出险机构

未出险机构则按照存量业务规模进行分类,分为僵尸类机构、规模较小机构和规模较大机构。(备注:针对有关“规模较小机构”如何定义,“175号文”提出,各省根据辖内实际情况,综合待偿金额和出借人数等因素确定。)

其中,规模较大机构还有具体细分。根据风险状况,分为高风险机构和正常机构。

(1)高风险机构符合以下特征之一的,列入为高风险机构:

存在自融、假标,或者资金流向不明的;项目逾期金额占比超过10%的;负面舆情和信访较多;拒绝、怠于配合整治要求的;合规检查发现存在“一票否决”事项的。

(2)正常机构。指暂未发现具有高风险机构特征的机构。

网贷之家解读

1、P2P平台实际运营情况依然错综复杂

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张叶霞分析指出,“175号文”对P2P网贷平台做了明确而细致的划分,与《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等多项文件提出的“分类处置”形成了补充,这也说明监管层在互联网风险专项整治中深入摸排了P2P网贷平台的实际情况,而且分类之多也反映出目前P2P网贷平台实际运营情况依然错综复杂。

2、P2P“双降”、“金额逾期率超10%”等规定对平台持续运营带来了挑战

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张叶霞指出,“175号文”在“在营高风险机构管控指引”中重申严格管控存量规模和投资人数,执行“双降”要求;而将金额逾期率超过10%的未出险机构划分为“高风险”机构。根据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对金额逾期率的计算公式(逾期金额与待偿金额之比)要求,如贷款余额下降速度过快,可能导致金额逾期率增长而超过10%,成为高风险平台,这对平台持续运营带来了挑战。

值得注意的是,高风险机构特征之一——逾期金额占比超过10%的网贷机构,可参照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息披露系统(下简称“中国互金协会信披系统”)公示的网贷机构相关逾期数据。据网贷之家不完全统计,截至2019年1月21日发稿前,有13家网贷机构2018年12月金额逾期率超过10%。以下为具体名单:

3、引导正常运营P2P转型为网络小贷、助贷机构或为持牌资产管理机构导流,目前仍存在较多不确定性。

其中,“175号文”明确了正常运营机构工作指引,即在坚决清理违法违规业务,不留风险隐患之外,积极引导部分机构转型为网络小贷公司、助贷机构或为持牌资产管理机构导流等。

对此,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张叶霞分析指出,近一年网络小贷批设速度受监管政策影响有所放缓,基本处于停滞状态,而且各地对网络小贷设定融资杠杆,即表内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0.5-3倍,可见网络小贷有明确监管要求;部分持有网络小贷牌照的公司将牌照出租给现金贷公司,而有关现金贷的高利贷、砍头息、暴力催收、变相现金贷等问题仍不断爆出,可见网贷小贷业行业滋生各种乱象,行业亟需整治;但截至目前监管层尚未出台统一的网络小贷监管政策,行业仍存在监管套利空间。

4、平台未在“网安中心数据报送管理系统”名单之内或未定期报送数据的,将被移送至非法集资工作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175号文”强调,网贷机构整治名单已锁定为网安中心数据报送管理系统中录入的机构。对于系统内未正常报数的网贷机构以及系统名单外的机构,各省网贷整治办要立即移送当地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进行处置,各省网贷整治办应加强网安中心数据报送管理系统中的信息维护,对每家网贷机构进行分类标识,在机构分类变化时及时更新机构状态。

换言之,如果平台不在报送系统之内,那么该平台将归类至非法集资平台。网贷之家从平台相关人士了解到,文件多次提及的“网安中数据报送管理系统”为国家应急中心开发的“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数据报送系统”。该系统仅对平台开放登录入口,平台需定期向网安中心数据报送管理系统填报数据。

来源 |网贷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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