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一起借款引发的连环案中案

辽宁本溪:一起借款引发的连环案中案
2024年04月26日 19:53 发财的能手

北京德大世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陈辉实名举报辽宁省东润种业有限公司利用两人一笔借款,设计系列连环案,致使们公司拥有的估价三千多万元的五个玉米品种被侵占,公司和他本人遭受巨大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2014年1月19日,北京德大世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辽宁省东润种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书》一份,协议书主要内容是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就借款、还款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北京德大世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向乙方(辽宁省东润种业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一千万元整。二、借款期限:两个月,自2014年1月23日起至2014年3月22日止。三、借款期间,甲方以其所有的国审玉辽禾6、辽审玉(2012)568号锦润919、辽审玉(2012)563号德祥88、冀审玉(2012009)号极峰30、豫审玉(2012003)许科328玉米品种永久使用权。据北京德大世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陈辉反映:协议约定的国审玉辽禾6、辽审玉(2012)568号锦润919、辽审玉(2012)563号德祥88、冀审玉(2012009)号极峰30、豫审玉(2012003)许科328玉米品种永久使用权估值至少在人民币三千万元以上,他们公司因为有一批种子款需要支付,他才以这五个玉米种子作为抵押。本打算到期还款后再把五个种子的永久使用权要回来的,没成想该份协议书签订后,陈辉很快便陷入了一个又一个连环案。

首先,在借款协议即将到期的2014年3月6日,陈辉以及北京德大世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辽宁区域销售经理孙凯华、郭耀忱、北京德大世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明等5人被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2014年4月11日,被逮捕。尽管陈辉向本溪县公安局和法院多次申辩称:北京德大世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许可证正在办理过程中和包装的种子用有资质的合作公司包装的,但均不采纳查证,北京德大世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种子销售,种子法规定没有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允许分销种子及给种子上包装,故其分销种子及再包装种子行为是违规,不构成犯罪。然而,本溪满族自治县法院刑事判决书(2014)本县刑初字第00277号判决书依然判决陈辉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七百万元。孙凯华、陈明、郭耀忱等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缓刑和单处罚金等。

由于陈辉、孙凯华、陈明、郭耀忱等北京德大世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及辽宁区域负责人被抓捕,北京德大世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向辽宁省东润种业有限公司所借的一千万元根本无法按时偿还,辽宁省东润种业有限公司就趁机意欲占有北京德大世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抵押的国审玉辽禾6、辽审玉(2012)568号锦润919、辽审玉(2012)563号德祥88、冀审玉(2012009)号极峰30、豫审玉(2012003)许科328玉米品种永久使用权。为了讨回估价三千多万元的五个抵押的玉米种子,北京德大世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年初向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支持北京德大世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向借款方履行还款义务,辽宁省东润种业有限公司得到还款及利息后返还抵押物的诉求。2015年2月6日,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14)锦民一初第00128号书面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北京德大世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归还借款、要回抵押物的诉讼请求。

据北京德大世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陈辉反映:他和公司所遭遇的连环案,都是与辽宁省东润种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借款和五个玉米品种抵押后发生的,他不得不怀疑这是人为的一种操纵。陈辉还有一个疑问,据本溪满族自治县法院刑事判决书(2014)本县刑初字第00277号判决书第9页显示:公安机关随案移送种子变价款人民币447200元,陈辉和北京德大世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被扣押的种子有扣押手续的447200万斤,公安机关将447200万斤的种子变卖给了辽宁东润种业公司,如果是变卖给了辽宁省东润种业有限公司,一斤玉米种子市场价是10元左右,公安局办案单位以每斤1元变卖,当年粮食价格1.32元一斤!为什么公安机关卖给东润种业公司种子比当时粮价低每斤还低0.32元!为什么定性违法的种子要卖给东润公司种子企业?这中间有没有利益输送的事实存在?如今,陈辉已经遭受了经济和精神方面双重的打击,他希望通过合法的渠道,为自己和北京德大世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讨回公道,要回属于自己的公道和损失!!!

关于北京德大世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陈辉的遭遇,能否挽回一些损失,媒体会在核实相关证据后做进一步的关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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