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进项抵扣,最近一直有几个问题困扰着大家:
• 1%的专票可以抵扣9%进项吗?
• 收到哪种农产品发票,可以计算抵扣进项?
• 农产品数电票怎么勾选抵扣?
明确!3%可以抵扣9%/10%,1%不能!
2020年的时候某省税局回复1%抵9%是可以的,但是在2021年的时候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回复时表示:
划重点!取得“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所以取得1%农产品专票,不能按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在小规模新政策发布后,小规模3%减按1%优惠,取得1%农产品专票能不能按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这个话题被再次提起,再次确认一下:
划重点:1、取得1%农产品专票不能按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不能!2、一般纳税人取得 3% 农产品专用发票,可以按照 9%/10% 计算扣除!另一官方回复参考:
当然,各地税务机关执行口径可能存在差别,具体建议还是咨询一下当地税务机关。
收到哪种农产品发票可以计算抵扣进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具体哪些发票可以抵扣,怎么抵?是直接按照发票税额抵扣还是计算抵扣?
1、凭票扣除
(1)四种合法扣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销售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2)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自2019年4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购进粮食等农产品,适用的税率是9%;①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②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③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注意: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发票应开具免税,而非零税率。如发票开具错误请退回重开。④同时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是在生产领用的时候加计扣除1%)。注意:根据财税【2017】37号文,这里的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包括从批发/零售农产品的纳税人取得的普通发票。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
2、核定扣除
试点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照以下方法核定:(1)投入产出法(2)成本法(3)参照法;核定扣除的基本处理思路是:采购环节将税额计入存货成本,待实际耗用或者对外销售时,再根据核定的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含加计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注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1)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免税农业产品,由收购方向农业生产者开具的发票。发票左上角会打上“收购”两个字。
如何申报抵扣?
(2)农产品销售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纳税人在开具时税率应当选择“免税”,而不是“0%”,虽然免税和零税率都不征增值税,但两者的意义不同,纳税人要注意两者的区别。
农产品数电票如何勾选抵扣?
温馨提示:一般纳税人取得开具日期在2022.12.1日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3%征收率的农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三类发票,需要使用税务数字账户抵扣勾选确认,才能申报抵扣。(注:此处纳税人特指厦门市纳税人,其他地区纳税人适用农产品抵扣新规则的时间为当地纳入数电票试点的次月)开具日期在此之前的无需进行抵扣勾选操作,直接填写申报表申报抵扣即可。纳税人仍可以直接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六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或3%征收率的农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按9%扣除率计算抵扣)进行抵扣。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农产品抵扣操作
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功能菜单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如下图所示。
需要注意的是,农产品发票分为需要待处理的农产品发票与无需处理即可进行抵扣勾选的农产品发票。01、待处理的农产品发票1、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用税控系统开具的普票)进入【待处理农产品发票】-【自产农产品发票】模块功能处理后再进行勾选,如下图所示。
录入“开票日期起”、“开票日期止”、“是否处理”三个必录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类型”,如下图所示。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操作。
2、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的3%农产品专票
注意:如果是全电开具的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则该发票直接在【抵扣类勾选】的【抵扣勾选】模块勾选,无需纳税人处理。进入【待处理农产品发票】-【从小规模处购进的3%农产品专票】模块功能处理后,再到【抵扣勾选】模块对发票进行勾选。点击【待处理农产品发票】-【从小规模处购进的3%农产品专票】会提示何种情况下可以使用该功能,如下图所示。
关闭提示信息,录入“开票日期起”、“开票日期止”、“是否处理”三个必录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类型”,如下图所示。
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操作,提示信息如下图所示。
经过上述操作,这些发票就可以进入【抵扣勾选】-【发票】模块进行勾选啦。02、无需处理的农产品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从一般纳税人处取得的9%农产品专用发票。点击【抵扣勾选】-【发票】进入。录入“开票日期起”、“开票日期止”、“是否处理”三个必录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类型”,如下图所示。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操作。
注意特殊情形:税务机关代开开具的农产品发票需先到【抵扣勾选】-【代开农产品发票录入】(如下图)进行补录后,再进行勾选,如下图所示。
来源:税政第一线、涛哥说税、厦门税务、猫叔说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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