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重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2021年03月08日 10:50 国科医工

2021新年伊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国办发〔2021〕3号(简称“《政策措施》”,查看原文请点击文章底部“阅读原文”),继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印发之后,再次突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医药工作的高度重视,彰显了中医药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价值。《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是什么?主要解决哪些问题?如何推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如何增强中医药的自我造血能力?通过本文详细了解。

1、《政策措施》出台有什么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政策措施》的出台,是对党中央、国务院中医药工作决策部署再贯彻再落实,对《意见》各项政策再部署再细化,加快健全符合中医药规律特点的政策体系,加快推动解决中医药发展实践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快中医药有特色、高质量地发展,更好实现中医药传承创新。

2、《政策措施》主要解决哪些问题?

《政策措施》针对当前中医药发展出现的薄弱环节和改革难点,聚焦破解中医药发展面临的具体问题,全面加大对中医药的政策支持力度和投入力度,提出7个方面28条政策:

一是夯实中医药人才基础。提高中医药教育整体水平,坚持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强中医药人才评价和激励。

二是提高中药产业发展活力。优化中药审评审批管理,完善中药分类注册管理。

三是增强中医药发展动力。保障落实政府投入,多方增加社会投入,加强融资渠道支持。

四是完善中西医结合制度。创新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健全中西医协同疫病防治机制,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水平。

五是实施中医药发展重大工程。引领中医药在人才培养水平、医疗服务能力、科研能力、药材质量、综合改革、对外开放等方面全面提升。

六是提高中医药发展效益。完善中医药服务价格政策,健全中医药医保管理措施,合理开展中医非基本服务。

七是营造中医药发展良好环境。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优化中医药科技管理,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提高中医药法治化水平,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

3、如何推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政策措施》通过调整中药注册分类,开辟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注册申报路径,构建“三结合”的审评证据体系等创新举措,在保持中药传统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中药创新研制力度,激发创新要素向传统中医药领域聚集,为中药产业优化结构、转换动能注入新的活力。

一是优化中药审评审批管理。加快推进中药审评审批机制改革,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提升中药注册申请技术指导水平和注册服务能力,强化部门横向联动,建立科技、医疗、中医药等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中药新药进入快速审评审批通道的有效机制。以中医临床需求为导向,加快推进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成果转化。统筹内外部技术评估力量,探索授予第三方中医药研究平台专业资质、承担国家级中医药技术评估工作。增加第三方中药新药注册检验机构数量。

二是完善中药分类注册管理。尊重中药研发规律,完善中药注册分类和申报要求。优化具有人用经验的中药新药审评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同名同方药等,研究依法依规实施豁免非临床安全性研究及部分临床试验的管理机制。充分利用数据科学等现代技术手段,建立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临床试验“三结合”的中药注册审评证据体系,积极探索建立中药真实世界研究证据体系。优化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注册审批。完善中药新药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技术研究指导原则体系。

4、如何提高中医药发展效益,增强中医药的自我造血能力?

中医药素有“简、便、验、廉”的特色优势并得到群众喜爱,但一些传统中医药项目的定价收费和医保报销标准制定后长期未作合理调整,与中医药的临床价值和技术劳务价值不匹配。《政策措施》明确提出,提高中医药发展效益,这是促进中医药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一环。

一是完善中医药服务价格政策。建立以临床价值和技术劳务价值为主要依据的中医医疗服务卫生技术评估体系,优化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开展调价评估,符合启动条件的及时调整价格,充分考虑中医医疗服务特点,完善分级定价政策,重点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体现劳务价值、应用历史悠久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二是健全中医药医保管理措施。大力支持将疗效和成本有优势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综合考虑有效性、经济性等因素,按规定合理确定目录甲乙分类。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发布中医优势病种,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一般中医药诊疗项目继续按项目付费。

三是合理开展中医非基本服务。在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总量满足人民群众需要,基本医疗费用保持平稳的基础上,支持其提供商业医疗保险覆盖的非基本医疗服务。探索有条件的地方对完成公益性服务绩效好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放宽特需医疗服务比例限制,允许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在政策范围内自主设立国际医疗部,自主决定国际医疗的服务量、项目、价格,收支结余主要用于改善职工待遇、加强专科建设和医院建设发展。

5、在提升中药材质量方面有哪些针对性举措?

中药材是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资源。发展中药材种植和加工,提高中药材质量,事关中医药事业发展大局。

《政策措施》明确,相关部门将联合实施道地中药材提升工程。加强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生产基地建设。制定中药材采收、产地初加工、生态种植、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技术规范,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鼓励发展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推动建设一批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和产品信息可追溯的现代中药材物流基地,培育一批符合中药材现代化物流体系标准的初加工与仓储物流中心。引导医疗机构、制药企业、中药饮片厂采购有质量保证、可溯源的中药材。深入实施中药标准化项目。加强中药材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风险监测,促进快速检测装备研发和技术创新,建设第三方检测平台。

需要强调的是,加强中药材生产管理,要重点把握药材道地性,以道地药材基地建设为抓手,引导资源要素向道地产区汇集,从种子种苗源头开始,推动中药材绿色生态种植,严格规范采收及初加工、运输、贮存等,推进追溯体系建设,从全过程加强中药材生产管理,不断提升中药材质量,为中医临床疗效提供有效保障。

本文综合自:中国政府网、中华中医药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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