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想要上调物业费就必须在市场调节价内与业主大会进行协商,而对于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则必须经过业主的同意,那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极致小编这就为您解答!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除决定第十一条第(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和第(六)项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外的事项外,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所以,物业上调物业费需要“双过半”的业主同意,才发生法律效益。对于该项规定网友们的观点也是不尽相同,有些人认为规定不具备合理性,觉得规定很大程度的限制了物业正常服务,难有“双过半”的业主会同意物业价格上涨,在物价上涨、人工费上涨的今天,物业企业的收益很难继续维持高质量的服务。
同时也有网友认为物业费不能说涨就涨,物业企业的盈利亏损状况应该及时披露出来,以便物业费价格的调控,更应该加大对业主大会的管理力度,以防违法乱纪的现象发生,让业主投诉无门。
但无论是出于对哪种情况的考量,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都应是一种长期的合作关系,双方都要摆正位置,负担起应承担的责任,互相提亮,多多沟通交流,才能促进社区的和谐建设,打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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