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地方志办公室)举办第一季度读书交流会

海南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地方志办公室)举办第一季度读书交流会
2024年03月28日 16:57 金台资讯

2024年2月,党中央颁布实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党史部门而言,更有着重大而深远意义,为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条例》,3月21日,海南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地方志办公室)以“学条例、增信心、聚力量、建新功”为主题,举办第一季度读书交流会。赖永生主任主持会议。

“深化党史学习研究 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乘《条例》之春风 谱海南党史之新篇”“学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守好党史宣教主阵地”……秦武军、傅少强两位副主任及室(办)各处(馆)9位同志围绕读书交流会主题,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开展学习交流,畅谈体会收获,提出建议意见。

赖永生指出,制定出台《条例》,是永葆初心使命,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现实需要;是发扬优良传统,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的创新理论的现实需要;是全面依法治国,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现实需要。《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总结党史学习教育的丰富实践经验和理论认识,既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创新理论,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通过党内法规的形式确立下来、固定下来,为做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赖永生强调,贯彻落实《条例》是全党的共同责任,党史部门更是责无旁贷、重任在肩。要做到走在前、做表率,我们就必须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多悟一分、多做一成。要坚持思想引领,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抓好党的创新理论的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海南实践研究摆在突出位置,力争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积极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要提高政治站位,多措并举加强《条例》宣传贯彻。坚持“党有所需,史有所为”,发扬历史主动精神,加强研究宣传阐释,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宣传平台载体,广泛开展宣传宣讲。履行党史部门职责,积极配合宣传、组织部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进网站,为《条例》的落实落地营造良好氛围。要聚焦重点任务,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落地。始终坚持正确党史观,对标对表新要求新任务,认真贯彻《海南省史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牢牢抓住党史基本著作编撰这一工作重点,不断深化光辉历程、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和历史经验的研究,积极探索党史宣传教育的新形式新方法,进一步做好党史资料挖掘、整理工作等,多角度、全方位展现在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下海南改革发展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和观点,切实担负起党史部门“存史、资政、育人”职责使命,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推动我省党史工作高质量发展。

省室(办)全体人员和省史志馆在编人员参加了学习交流会。

(海南省委党史研究室 省地方志办公室 供稿)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