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提供贫困学子就学保障 厦门思明“圆梦”助学办法修订出台

持续提供贫困学子就学保障 厦门思明“圆梦”助学办法修订出台
2024年04月18日 14:23 金台资讯

人民网厦门4月18日电 (余乃鎏、陈博)近日,《厦门市思明区“圆梦”助学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据悉,此举旨在进一步构建完善的助学体系,解决该区生活困难家庭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就学保障问题,实现所有困难学子均能顺利完成学业的目标。

《办法》明确了“圆梦”助学对象、助学金标准、申办程序等。其中,具有该区户籍且就读小学、中学(含中专)、大学(含研究生)的全日制学生,属该区在册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人员,下称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经申请可获得“圆梦”助学金。

同时,“圆梦”助学金标准细分为研究生类、本科类、大专类、高中与中专类、初中类和小学类六个类别进行相应资助,各类别低保家庭每生每年资助额分别为12000元、10000元、8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而各类别低保边缘家庭每生每年资助额则分别为10000元、8000元、6400元、2400元、1600元、800元。

此外,申请方面,在册困难对象仅需提供申请表、新生录取证明或在校生证明,即可实现高效办理。

“《办法》是对旧政策的一次修订。”工作人员介绍,为推进全区教育救助工作,此次思明区在2018年出台、即将到期的相关“圆梦”助学政策基础上制定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助学政策。《办法》除精简申请材料外,还扩大了助学范围,助学对象新增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且用低保边缘家庭取代原政策的“低收入家庭”。

值得一提的是,“圆梦”助学是思明区特有的助学资助项目,具有助学对象范围大、资助标准高、助学年限长等特点,已为许多困难家庭的学子提供就学保障——该区2013年7月起即全面启动“圆梦”助学资助工作方案,为辖区内所有低保及低收入家庭的就学对象提供助学资金,当年8月底,首批千余户家庭的各类学生获得不同程度的资助,其后,“圆梦”助学持续至今。

新《办法》将于今年5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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