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隆基的开元23年,京城发生了一起轰动朝野的凶杀案:
死者是朝廷的殿中侍御史;
凶手有两人,但年龄却小得惊人:一个11、另一个13。
不仅当事人身份特殊,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也相当曲折。围绕如何判决,朝廷形成了截然相反的两种意见,最后还是由李隆基本人出面拍板并做出了解释。
数年前,时任巂州(xī,今四川西昌)都督张审素被人实名制举报(举报人名为陈纂仁),罪名是他在任的多年里,曾多次虚报首级、冒领战功、贪赃枉法,以及更严重的:私自募兵。
这不禁让李隆基极为警惕。历来皇帝最介意的是什么?武将收买人心、打造小团体,以图谋不轨;更何况巂州位于对抗吐蕃的西南前沿,容不得出现一丝风险。因此,在他的亲自命令下,监察御史杨汪乘驿马赶赴军中调查此事。
杨汪还未抵达,陈纂仁再次上书,声称张审素联合麾下的总管董堂礼谋反。情势咄咄逼人,很快引发了不可控的变故。
实际上,张审素的上述罪名都是莫须有的,均为举报者陈纂仁刻意捏造诬陷。面对步步紧逼的黑状、如临大敌的朝廷,张审素本人暂时还沉得住气,但脾气急躁的董堂礼却忍无可忍了。
在杨汪抵达巂州前夕,气愤不已的董堂礼私自杀了陈纂仁;随后,他带领700士兵截住了杨汪,胁迫他上奏章替张审素洗雪罪名。(《旧唐书》称,董堂礼当着杨汪的面杀了陈纂仁)
这些军人的冒失举动不仅于事无补,甚至还导致事件向着更加恶劣的方向发展。很快,董堂礼被不愿意被其裹挟着越陷越深的官员杀害,杨汪这才终于逃出了囹圄。
经此惊心动魄的劫难,让杨汪不禁对张审素心生愤恨。因此,在审案的过程中,他无视证据不足的现实,吹毛求疵、甚至无中生有,生生把原本不存在的谋反罪捏造成了现实。
最终,张审素被杀、家产被抄。依据那时的刑律,一人谋反,子女同斩,但张审素的两个儿子张瑝、张琇年纪过于幼小,便被免去了死罪、流放岭南。两个孩子,身边无父无母、身处瘴气丛生的岭南,情状之凄苦可想而知。
但面对劫难,两个可怜孩子竟然迸发出了远超年龄的毅力与隐忍。没多久,他们分头逃回了北方,改名换姓、悄无声息地隐居起来。(考虑到他们的年龄,也许有成年人相助)
而在这些年间,制造冤狱的杨汪却没受到任何负面影响,不久升任殿中侍御史。也许是为了寻求更好的运数,他把自己的名字改为更加大气、富含寓意的“杨万顷”。但他却不知道,有两个孩子一直在暗中窥探自己的行踪。
公元735年(开元23年),张氏兄弟摸清了杨万顷的行动规律,便在一天晚上埋伏在长安城内的魏王池旁。待到对方骑马路过时,张瑝飞身而出、用尽力气将马砍死;杨万顷猝不及防、摔落马下,还没来得及抽刀自卫,便被张琇砍杀。
随后,兄弟俩不慌不忙,他们把自己杀害杨万顷的原因写在纸上、留在现场,紧接着便准备逃到江南,继续杀掉那些当初配合杨万顷罗织罪名、害死父亲的同党。但当他们刚刚赶到汜水附近,就被朝廷派出的捕快抓获。
案情披露后,当时长安城里的男女老少大多对张氏兄弟抱有同情,宰相张九龄也想放两兄弟一马。原因很简单:古人崇尚孝道,所谓“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张氏兄弟年纪如此幼小便能替父亲报仇雪恨,性格之刚烈、行动之决绝,令许多成年人都难以比拟。因此,当时的朝野沸沸扬扬,大多支持对张氏兄弟法外开恩。
其实,在李隆基之前,唐朝也发生了多起类似案件。
隋朝末年,即墨人王君操之父被同乡李君则杀害,其后对方远逃。贞观年间,鉴于时间已过去了20多年,加上王君操孤苦伶仃、看似毫无血性,李君则便大大咧咧地回乡。然而,王君操很快怀携匕首将其刺杀,并且挖出心脏就地吃下;随后他向当地刺史自首。李世民了解来龙去脉后,免除了他的死罪。
唐高宗李治时期,赵师举也曾在隐忍数年后手刃仇家、为父雪恨,自首后也得到了李治的赦免。
因此,如今人们主张免除张瑝、张琇的死罪,看似有先例可循。
但他们忽视了最重要的一点:受害者杨万顷是朝廷命官,而且当初虽然导致张审素冤死,毕竟也是以替朝廷、替李隆基办案的角色。因此,考虑到维护国法与官员的威严,事情就没那么简单了。
虽然张九龄请求赦免张氏兄弟,但裴耀卿、李林甫坚持“国法不能纵容复仇”;而且,李隆基也认为:“按照礼法,儿子可以替父报仇;但根据国法,杀人必须偿命。若民间都因孝道而私自寻仇的话,国家会乱成什么样子?依律处死张琇兄弟,仍可成就他们复仇的志向;但若赦免他们,就会有损刑法律令的庄严”。
最终,朝廷决定依法将张氏兄弟处死。但为了平息民间舆论,李隆基亲自下诏对此案的判决依据进行了解释。同时,他下令采取体面的行刑方式,尽量保留了张氏兄弟的尊严。
纵然如此,民间仍对张瑝、张琇持同情态度。在他们死后,许多人撰写祭文、贴在道路两边,公然进行哀祭;同时,长安的百姓自发集资,在张氏兄弟临刑处修建了一口义井,并把他们安葬在洛阳市东北的北邙山上。更令人感慨的是,为了防止杨万顷的家人前来寻仇掘墓,人们不惜重金、一口气修了好几个疑冢。
从张氏兄弟一案可以看出,封建时代的儒、法观念之别是长期存在的。李隆基所做的判决也许于情不合,但若基于国家管理的视角,其实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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