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臬司宽容罪犯,刑名师爷据理力争

清代臬司宽容罪犯,刑名师爷据理力争
2021年02月04日 18:26 日出东方虹

清代乾隆戊寅年,萧松浦和沈毅庵两人都在番禺县衙做幕僚,分办刑名。当时茭塘有持刀抢劫伤人案,抓获七名案犯,罪证确凿。萧先生照律拟斩,发到府里司里复核。广东臬司认为七个罪犯无论主犯从犯,都是死刑,是不是太严苛了,于是就驳回了,要求对从犯减轻罪名。

萧先生不愿意改判,于是借故推迟,把案子推给了沈毅庵。沈先生的住处,和萧先生仅有一墙之隔,萧先生夜间披阅案牍,听到沈毅庵房中有一种嘶嘶的声音,于是就起身前去查看,看到沈先生低头在案边,奋笔直书。沈先生的旁边有三四个鬼,手里捧着血淋淋的脑袋,又见无数矮鬼环跪于地。

萧先生赶紧喊沈先生去看,忽然血腥扑鼻,灯烛俱灭,萧先生跌倒到窗外,仆人急忙扶起来回了卧室。

第二天,沈先生问萧先生发生了什么?萧先生就把所见的情景说了一遍。沈先生说:我知道了,昨天晚上我办理的,就是茭塘盗案。原来你拟定的罪名和罪行是相当的,七名罪犯都应该被判处死刑。但是这是臬司大人驳回来的,所以不得不从中减轻两名。谢阿挺、沈阿痴两名罪犯,本来是在墙外接赃物的,没有入内抢劫。但是后来失主赶了出来,因为抢夺赃物发生格斗,他们两个杀伤了失主,而且他们还有其他案底,所以你判决他们死刑是恰当的。

我准备改轻他们两个的罪行,来迎合臬司。你看到跪在地上的无数矮鬼,大概是这两个罪犯的祖宗。环绕在你身边的无头鬼,恐怕不是他们已经被处死的同案犯,而是被杀的冤鬼来索命。

我不敢枉法来放过罪犯,让无辜死去的人在地下含冤,所以我也同意判处这七个人死刑。

于是就此定案。

下面还有一篇故事

良猪

江南宿州睢溪口,有一个村民被人杀害,尸体被投到井里,官府查不出凶手。

知县正在无可奈何的时候,有一头猪颠颠地跑到知县马前,啼叫声很悲惨,随从衙役想赶走它,但是猪就是不走。

知县心里一动,说:你这个畜生有什么话要说吗?

猪跪下前蹄好像在叩头。

猪通人性

知县命令衙役跟着猪走。猪在前面跑,到了一家,拱开门进去,直接到了卧床前,用嘴拱地,众人看到后就去挖,挖出一把凶刀,上面的血迹还是新鲜的。

知县派衙役抓到了凶手。

村民们都觉得佩服这头义猪,于是大家凑钱把这头猪养在寺庙里,称作“良猪”。十余年后,猪死了,和尚们把他埋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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