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十条”系列③:“国十条3.0”,防风险与促改革、稳经济并重

“国十条”系列③:“国十条3.0”,防风险与促改革、稳经济并重
2024年09月29日 14:18 A智慧保

9月11日,业界期待已久的3.0版“国十条”正式出炉。新版“国十条”以长达4300多字的文件,勾勒出下一阶段保险业的监管重心和发展方向。

熟悉行业的人都知道,由于保险业“国十条”每一次发布的时间跨度都较长,其所面对的时代背景、内外部环境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着眼3.0版“国十条”的整体基调,与1.0版聚焦改革发展、2.0版剑指做大做强所不同的是,“国十条3.0”更加强调防风险和严监管的重要性,而发展思路更加突出“高质量”,这从文件全称《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 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可看出,这也与近两年来保险业现行的监管格局相一致。

从发展目标上看,“国十条3.0”提出,到2029年,初步形成覆盖面稳步扩大、服务持续改善、保障日益全面、资产配置稳健均衡、偿付能力充足、治理与内控健全有效的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框架;保险监管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监管能力和有效性大幅提高。到2035年,基本形成市场体系完备、产品和服务丰富多样、监管科学有效、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保险业新格局。

围绕上述中长期目标,保险业接下来该如何落地?新版 “国十条”释放了哪些信号和机遇?

9月27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金融监管总局人身保险监管司司长罗艳君、金融监管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司长尹江鳌、金融监管总局法规司司长王胜邦就新版 “国十条”进行了相关解读和答记者问。

肖远企谈到,新版“国十条”中,“发展”这个关键词一共提到了28次,明确了2029年和2035年保险业的高质量发展目标。高质量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强监管、防风险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在发展定位方面,更加注重强调服务民生保障、服务实体经济,更好地发挥经济减震器与社会稳定器功能;在发展模式方面,更强调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合规体系,加强资产负债联动,强化长周期考核,要按照保险行业规律谋划发展;在发展路径方面,要丰富和健全保险市场体系,特别是要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在发展文化方面,要健全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等。

正值3.0版“国十条”刚刚下发不久,市场各方热议不断、解读层出之际,

本期我们便聚焦3.0版“国十条”拆解剖析。

主线一

从严监管持续

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

纵观3.0版“国十条”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一个“严”字,全文用三条要点聚焦严监管、强监管。分别是严把保险市场准入关;严格保险机构持续监管;严肃整治保险违法违规行为,可以说覆盖了监管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

先来看事前监管,“国十条3.0”的重心放在了严把保险市场准入关上,文件提出严格审批保险机构;依法从严审批新设保险机构;优化机构区域和层级布局,稳妥有序推进减量提质;推进业务分级管理。

“从严审批”“减量提质”这或许意味着后续新设保险机构的审批节奏不会太快、也不会太多,监管会更加审慎、更注重质量。而一些发展相对弱小的区域机构或将面临被优化、裁撤的局面。其实,近年来保险业分支机构裁撤潮已在上演,据相关媒体不完全统计,从2020年以来,已有超9000家保险机构被裁撤。

除此之外,严把市场准入的另外两个抓手是严格审核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严格审查股东资质。从落实细则上看,当中很多内容是近几年持续贯彻的,诸如健全保险机构董高监任职资格审查机制;强化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履职监管;健全保险公司股权管理规则;严格股东资质、资金来源与行为穿透式审查等。

不过,还有一些监管举措的表述更加细化,譬如“建立关键人员任职履职负面信息库,加大失职问责力度,防止‘带病流动’”“严禁违规跨业经营、杠杆率过高、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和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成为保险机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这无疑将进一步遏制保险业高管人员腐败行为,严防大股东掏空险企。

在事中监管上,“国十条3.0”强调严格保险机构持续监管,工作重点有:强化公司治理监管;强化资产负债联动监管;强化分级分类监管;强化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其中,在强化资产负债联动监管方面,有一条比较引人关注,即稳慎推进全球资产配置。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或预示着险资配置境外资产或将迎来政策宽松,尤其是在当前低利率、资产荒的市场环境下,稳妥审慎推进全球资产配置有助于保险业应对利差损挑战,提升险资投资回报。以日本为例,在当年日本人身险行业面临利差损危机时,就及时扩大了险资境外投资的比重。

在事后监管上,3.0版“国十条”突出了违规必究、长牙带刺的强监管作风,落脚点在紧盯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稽查检查力度;加大市场整治力度;优化行政处罚工作机制等。可见,相较过往,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监管方会只严不松。

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王胜邦也强调,未来将通过现场检查、稽查、行政处罚与监管强制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针对保险业长期以来存在的销售误导、理赔难等问题,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整治保险公司隐匿不良、利益输送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造成严重风险、严重破坏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关键人、关键事和关键行为加强监管,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强制措施、通报曝光以及与其他部门的行刑衔接等措施,确保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依法合规。

主线二

防风险是前提

化存量、防增量

眼下,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系统性金融风险已经成为金融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这在“国十条3.0”中也鲜明体现,文件第五条就聚焦“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保险业风险”,当中很多信息点和关键词值得细细体悟。

比如在制度层面,“国十条3.0”指出,要建立以风险监管为本的制度体系。其中就提到“优化偿付能力和准备金监管政策”,这对于当前一些面临可持续经营困境的中小险企来说或是一个积极信号。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合计有12家险企偿付能力“不达标”,另有10余家险企未能披露偿付能力报告,而优化偿付能力或有助于缓解中小险企的资本补充压力。

与之相对应的是,在文件第九条“增强保险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中,也特别提到将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健全资本补充监管制度,增加债务性资本补充工具。若后续相关配套政策落地,无疑能够帮助部分中小险企应对偿付能力压力。

除了为中小险企“减压”外,在风险处置化解机制上,文件还提出要“制定风险处置规程;健全保险保障基金参与风险处置机制”。近两年来,随着保险业风险处置的加快以及问题险企逐渐暴露,作为“白衣骑士”的保险保障基金,其救助压力也在加大。在基金余额有限的情况下,后续保险保障基金该如何优化使用、参与问题险企的救助,也不得不提上日程。

值得关注的是,“国十条3.0”还在保险业“打破刚兑”的问题上留出想象空间。文件提到,要规范保险产品设计和利益相关方权利义务,研究完善与风险挂钩的保单兑付机制。对此,申万宏源发布的相关研报指出,这一表述后续应与新《保险法》联动关注。

当前,监管在防范化解保险业风险问题上无外乎两大方向,其一是防范增量风险,其二是化解存量风险。至于如何操作落实,也可在“国十条3.0”中找到答案。

譬如,在防范增量风险上,文件明确持续防范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风险隐患;健全风险预警体系,压实预警响应责任;强化风险监测分析,跟踪研判重点领域风险;加强久期与利率风险管理;建立风险早期纠正硬约束制度。简言之便是“早识别、早预警、早预防”。

王胜邦也指出,监管将进一步完善保险业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尽可能在早期发现行业面临的风险。除了要加强对单家机构的风险指标分析以外,还要善于以自上而下的视角,从宏观与长周期的维度来看待经济周期变化、金融市场波动以及保险业竞争格局、市场结构、集中度等因子对整个行业风险累积的影响,尽早采取一些监管措施。

而在存量风险处置化解上,“国十条3.0”给出了更加明确多元的方案,这些政策有望加速推进中小问题险企的化险进程。具体包括,拓宽风险处置资金来源,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保险机构改革化险;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对风险大、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保险机构,收缴金融许可证,依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风险处置属地责任,强化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协同推进风险处置。

这透露出,日后问题险企的风险处置更加趋于市场化,不再单纯依赖保险保障基金“补窟窿”,而是形成多方参与、多方保障的格局。当中一些风险实在过大,且没有救助价值的保险机构也允许其平稳有序退出市场。此前,我国第一家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险企易安财险”就已经打破 “保险公司不会破产倒闭”的传统观念。

主线三

深化改革

推动高质量发展

严监管和防风险之外,促发展也是“国十条3.0”的主线,文件中第六条到第十条的内容,便聚焦于此。分别包括提升保险业服务民生保障水平;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深化保险业改革开放和增强保险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从人身险市场发展机遇的角度看,“国十条3.0”释放了诸多利好政策,典型的有:支持浮动收益型保险发展;发挥人寿保险的家庭保障和财富传承功能;积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丰富与银发经济相适应的保险产品、服务和保险资金支持方式;丰富商业医疗保险产品形式,推动就医费用快速结算。将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应用纳入保障范围;加快营销体制改革等。

财产险方面,“国十条3.0”提出以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为重点,深化车险综合改革;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及时规范理赔;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巨灾保险保障机制;探索责任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创新;强化绿色保险顶层设计;提升农业保险和农村基础设施保险发展水平;加快发展海运保险等等,这些也为下一步财险机构转型发展指明了方向。

从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相关监管负责人透露的一些信息来看,相关配套政策已在着手落地。如在支持科技保险发展上,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科技保险的政策支持,引导各地创新奖补机制、税收优惠、风险共担等政策支持举措;在商业健康险创新发展方面,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根据新版“国十条”的部署,出台商业健康保险配套政策文件,扩大服务人群、服务领域、服务方式等。

针对如何建立健全巨灾保险保障体系,尹江鳌指出,下一步,监管将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分三个层次逐步形成“保基础保民生、高普惠广覆盖”的中国特色巨灾保险制度。在基础层,主要是由政策性保险提供基本保障;在扩展层,将巨灾伤亡保险等纳入保障范围;在补充层,由商业保险提供保障。

在险资运用层面,与前两版“国十条”对比,“国十条3.0”更加强调险资发挥耐心资本、长期资本,积极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特别提及要培育真正的耐心资本,推动资金、资本、资产良性循环;加大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力度,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引导保险资金为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创业投资、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提供支持。

令人惊喜的是,“国十条3.0”刚刚下发不久,险资运用上的配套利好便传来。

在国新办9月2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主席吴清表示,全面落实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促进保险机构做坚定的长期投资;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发布会上透露,将创设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支持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通过资产质押,从中央银行获取流动性,这将大幅提升资金获取能力与股票增持能力,首期互换便利操作规模5000亿元;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也表示,下一步将扩大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支持其他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设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进一步加大对资本市场的投资力度;督促指导保险公司优化考核机制,鼓励引导保险资金开展长期权益投资。

话音刚落,9月26日,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就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特别提到,建立健全商业保险资金、各类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的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推动树立长期业绩导向。

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罗艳君也谈及了保险业在支持服务实体经济方面的成绩。她指出,截止到今年8月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31.8万亿元,同比增长10.4%,保险业通过股权、债权等多种方式为实体经济提供资金支持28.8万亿元,同比增长12.2%。

从险资整体配置情况来看,截止到8月末,保险资金配置债券、银行存款等各类固定收益类资产21万亿元以上,投资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证券投资基金等权益类资产超过6万亿元,大类资产整体配置稳健均衡,总体风险可控。

为培育险资成为真正的耐心资本,罗艳君还透露,经国务院同意,监管已推动保险机构通过设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开展长期股票投资试点,目前试点基金运行良好。后续,还将扩大试点范围,支持其他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参与试点,持续加力资本市场投资。

除了上述内容之外,需要关注的是,此次“国十条3.0”还有诸多超预期的政策利好,比如在政策补贴方面,文件提出合理安排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的保费补贴;符合规定的事业单位可按制度要求使用财政资金购买与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这或将进一步推动农业保险和商业健康险的保费增长。

在深化改革层面,“国十条3.0”还提出“稳步开展境内外币保单业务”,有市场分析人士认为,此项政策如果放开,未来在境内就可以买外币保单了,可以更好满足部分客户家庭跨境资产配置的需求。

整体来看,在转型变革周期下,“国十条3.0”政策有松有紧,并为保险业风险防范和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影响深远。接下来,以“国十条3.0”为基准,保险业会如何深化落地,加快由追求速度和规模向以价值和效益为中心转变?各家险企又能否抓住新版“国十条”释放的政策机遇,值得长期关注。

肖远企也表示,新版“国十条”中每一条都有很丰富的内涵,金融监管总局正在把意见细化成具体的工作举措,未来会陆续推出。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