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评 | 设立首席合规官,“金融安全与发展”路径愈发清晰

周评 | 设立首席合规官,“金融安全与发展”路径愈发清晰
2024年12月30日 10:44 A智慧保

在公开征求意见四个多月后,金融监管总局日前正式发布《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指导金融机构实现从“被动监管遵循”到“主动合规治理”的转变。其中,要求金融机构设置首席合规官和合规官,当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存在瞒报等情况时,可“一票否决”。

对此,金融监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合规的核心要义是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规范,不触“底线”,不碰“红线”。

《办法》规定了首席合规官和合规官的参会权、知情权、调查权、询问权、建议权、预警提示权以及相对独立的考核评价体系等,并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设立相关义务。

毫无疑问,这一全面系统对金融机构合规管理确权确责的“顶层设计”,既是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内在逻辑,同时也对金融机构如何协调业务部门和合规部门,如何在市场规模、产品价值和合规风险之间,找到一个最合适的交集,提出新的发展命题。

提级扩权

每年,媒体都会统计金融机构的罚单,从央行到金融监管总局,再到各地的派出机构,罚没动辄百亿元,暴露出金融机构在合规管理方面的巨大漏洞。

此前,金融机构有首席风险官等岗位设置,用于甄别发展中的信用风险等问题。有些问题,是合规问题,有些则是市场问题,但总体而言是不够独立的,其权威性和重要性并不能够得到保证,不同金融机构有不同的战略和偏好,特别是在野蛮生长、跑马圈地的时期,风险部门往往不被重视,甚至被有意忽略。

时移世易,这些年金融强监管的理念已经被市场广泛接受,合规自觉也已经深入人心,首席合规官和合规官制度自上而下的设立,其分量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我们看到,《办法》不是简单规定首席合规官和合规官的设立,而是以此为抓手,覆盖金融机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流程合规,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

至此,首席合规官和合规官的提级扩权,使得金融机构建立起合规的三层防线:

即金融机构各业务及职能部门、下属各机构履行合规管理的第一道防线职责,承担合规的主体责任;金融机构的合规管理部门履行第二道防线职责,承担合规的管理责任;金融机构的内部审计部门履行第三道防线职责,承担合规的监督责任。这样,合规责任层层嵌套,对于防范重大金融风险无疑是上了三重保险。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长牙带刺,首席合规官是其中一个具象。金融强监管不仅是自上而下、由外及里,更要内化成为金融机构的合规自觉。

合规与创新

在新形势下,金融市场环境不再是野蛮生长和“创新”泛滥,而是持牌、合规和防范风险前提下的发展。

投射到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机构之中,其自身也要积极适应这样的变化,这既是市场之变,也是规则之变,相应地,发展的思维和增长的策略都要随之改变,因应上述的变化。

首席合规官和合规官设立之后,金融机构需要积极地、而不是被动地统筹发展和安全。金融是国之重器,担负着服务实体经济和支持科技创新的重任,自身需要足够强大和弹性才能对外赋能,因此发展的必要性仍很急迫。

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市场型企业,都面临着这样的平衡,即负责拓展市场、增加营收和创造利润的业务部门,和着眼于事前防范的合规部门之间的轻重缓急。这两个部门和体系,在制度上具有张力,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具有一致的判断,而市场瞬息变化,每一件事,必然没有标准答案,作出正确的判断就变得愈发重要。

从辩证角度来看,首席合规官和合规官的设立,是要金融机构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处理合规与业务、安全与发展之间的张力,而不是被动地、机械地处理两者之间的博弈。对于业务部门而言,也需辩证看待首席合规官和合规官的设立,不能就此畏手畏脚,把任何创新发展都视为合规的反面,否则就谬之千里了。就好比一辆汽车有油门必须有刹车一样,合规是为了给业务保驾护航,是为了金融机构在当下充满不确定性的环境里,行稳致远。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