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被罚8.5万元!因未事先告知客户→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被罚8.5万元!因未事先告知客户→
2024年03月25日 20:53 成晚财经

3月25日,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因“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违法行为被罚款8.5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年3月17日。

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网站截图

根据2013年3月15日起施行的《征信业管理条例》,“不良信息”指对信息主体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的下列信息:信息主体在借贷、赊购、担保、租赁、保险、使用信用卡等活动中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信息,对信息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信息主体履行义务以及强制执行的信息,以及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不良信息。

第十五条规定,除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不良信息外,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

第四十一条规定,信息提供者违反本条例规定,向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非依法公开的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开信息显示,近期已有多家银行因“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被罚。

2023年12月29日,人民银行张家界市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张家界农商银行因“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等多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被罚款32.2万元。同一天,人民银行扬州市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因“报送个人不良信息未履行事先告知义务”等多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被罚款92万元。

2023年12月25日,人民银行宁德市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周宁刺桐红村镇银行因“违反征信业务管理规定: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逾期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等多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被罚款55.5万元。同一天,人民银行巴彦淖尔市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内蒙古陕坝农商银行因“违反征信安全管理要求”“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等多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被罚款140.3万元。

2023年12月20日,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湖南银行因“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被罚款20万元。

业内人士表示,监管机构向“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的金融机构开出罚单,给行业敲响了警钟:在追求业务发展的同时,金融机构必须更加重视客户的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只有这样,才能在竞争激烈的金融市场中立足,赢得客户的信任和支持。

文字/刘畅

编辑/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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