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汇算清缴、房贷利率转换、可转债新规...这几件事注意啦

个人所得汇算清缴、房贷利率转换、可转债新规...这几件事注意啦
2020年05月27日 11:15 小丫成长笔记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4月1号的时候小丫提醒过这件事。

今年个税汇算关注度高,因为2019年实施了新的个税法,单位每个月代扣的个税是预缴的,有可能多缴也有可能少缴,“多退少补”的概率就增加了。

有两类人需要进行综合所得汇算:

2019年多缴了个税想申请退税的;

2019年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并且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

收入来源比较多样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比如小丫的不少同行经常有各个平台的稿费收入,这次汇算清缴就退了税,极个别的需要补税。

上一年度有专项附加扣除忘记申报的,比如小丫去年因为合同的事就没申报住房贷款利息,这个月我补申报并申请了退税,10天左右退税款就到账了:

符合条件又还没进行个人所得汇算清缴的,可以到“个人所得税APP”看看。只要申报数据没有点“确认提交”,就算是查询状态而不是最终申报——这句话说给担心要补税的人听,但依法纳税可是义务哦。

汇算清缴的截止日期是6月30日。

PART02

房贷利率转换(重定价)

3月1号小丫提醒过这件事。对有房贷的人来说,利率转换算是今年的大事,它关乎我们以后究竟是少还还是多还利息的问题。

具体的政策看这份公告:

大意就是说,2020年以前签订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而非以LPR为基准),在今年8月31之前要完成房贷合同转换,有两个选择:

一,固定利率,即维持合同现有的利率长期不变,以后也不会受LPR利率的浮动影响。

二,浮动利率,即合同利率为“LPR+加点值”,以后的房贷利率会随LPR的变化而变化,月供额不同。

很多人问,转换成LPR是不是以后的利息就减少了?

不一定,不一定,不一定。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选择LPR后,明年我们的合同利率还是维持原样,但每年都会有一个重定价日,每个重定价日,我们的利率基准就参照上一个月的LPR报价,LPR低于4.9可以少还利息,LPR大于4.9就得多还利息,原来银行给的上/下浮动空间则依然存在,只不过换算成加点值了。

看看LPR去年8月以来的变化,是在逐步降低的,最新一期(5月20日)的报价,5年期为4.65,国家基准则为4.9。

这几年大概率货币环境会保持宽松状态,也就是LPR有可能继续下调。我身边绝大多数人选了LPR,只有1位拿了75折房贷利率的朋友选择固定利率。

住房商业贷款的周期太长了,动辄几十年,未来的宏观环境、货币政策和房地产政策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确实难料,我选择先抓住眼前的降息空间。

转换的截止日是今年8月31之前。

我的贷款银行居然至今未通知这件事,不过大多银行都可以在APP上搞定转换,操作不难。

PART03

可转债新规(深市)

上周五深交所发布了一则通知,明确从2020年6月8日起,深市可转债将执行新的盘中临停规定。

深市可转债之前是没有涨跌停限制的,沪市有,这导致游资特别喜欢在深市炒作可转债,疯狂割韭菜。深市可转债新规出台,估计也是想打击游资炒作的风气。

深沪两市的可转债停牌规则如下:

深市

(1)交易价格涨跌±20%,停牌30分钟;

(2)交易价格涨跌±30%,停牌30分钟;

(3)盘中临停期间,可以委托,也可以撤销委托;

(4)临停时间跨越14:57的,于14:57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沪市

(1)首次涨跌±20%,临时停牌30分钟,如果停牌时间达到或超过14:57,则14:57复牌;

(2)单次涨跌±30%,停牌到14:57;

(3)临停期间,无法进行委托。

两个市场的规则比较,不同点在于:

(1)深市盘中临停可以进行委托或撤销委托,沪市不能,前者灵活性更强;

(2)深市停牌到14:57后直接进行集合竞价,沪市则是自由竞价;

(3)深市涨跌±30%后停牌30分钟,而沪市是直接停牌到14:57,前者流动性更强。

这个事对玩可转债打新的人影响不大,对喜欢买卖老债进行套利的人有些影响。

最后,今天开始又有可转债可以申购了!

虽然可转债市场有转冷迹象,但打新债还是可以继续做滴,祝大家手气好,多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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