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后,稿费所得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税改革后,稿费所得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
2019年07月08日 15:20 查悦个税助手

稿酬,是指个人因文学创作、文学翻译、新闻写作等形式取得收入所得。那么居民个人取得这样的稿费收入,如何计算稿酬个税呢?

税改后,稿费个税有这几点变化

  1. 将稿酬所得纳入综合所得,每年6万元的基本减除费用以及专项附加扣除同样适用;

  2. 计算稿费个税,采取预扣预缴与汇算清缴相结合的征收方法;

  3. 稿酬个税先由单位(个人)按次或按月预扣预缴,在下一年的3-6月份实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4. 稿酬所得在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时,原收入额打八折优惠后再享受七折优惠计算,稿酬收入实际上相当于按5.6折计算纳税;

  5. 稿酬所得在并入综合所得时,适用3%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计算公式

一、每次(月)稿费收入不足4000元

应预扣预缴税额=(收入额-800)×70%×20%;

二、如果每次收入在4000以上

应预扣预缴税额=每次收入额×(1-20%)×70%×20%;

举个例子

假设小明2019年取得一次性稿酬收入为200000元;

扣缴单位先预扣预缴个税=200000×(1-20%)×(1-30%)×20%=22400元

如果该年度小明没有其他收入所得,不享受其他扣除项目,2019年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

20000×(1-20%)×70%-60000=52000元

应纳个税=52000×10%-2520=2680元

之前单位扣的22400元个税只是预扣预缴,2680元才是小明年度实际应缴纳的个税,他在办理汇算清缴后可退回之前多缴纳的22400-2680=19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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